由省发展改革委负责落实。
32.加快鄂豫第四回等500千伏输变电工程建设,提高电力输出能力。由省发展改革委、电力公司负责落实。
33.加快煤炭矿区基础勘查和井田勘探,加强煤层气、地热能、油页岩等新型洁净能源的开发利用,积极推进大中型矿井建设和煤矿安全技术改造,新增煤炭生产能力285万吨。
由省发展改革委、国土资源厅、煤炭工业局、安全生产监管局负责落实。
34.完善高速公路路网,确保大广高速周口至信阳段、沪陕高速南阳至西坪段等19个项目、816公里建成通车。
由省交通厅、发展改革委和周口市政府、信阳市政府、南阳市政府等负责落实。
35.继续抓好干线公路、农村公路和内河航运建设。
由省交通厅、发展改革委负责落实。
36.加快郑西铁路客运专线建设,争取开工建设郑石、郑武铁路客运专线,搞好郑州黄河公铁两用大桥、郑州铁路集装箱中心站、郑州火车站西出口改造等项目建设。建成登封铁路二期工程。
由省发展改革委、交通厅、郑州铁路局和有关省辖市政府负责落实。
37.完成郑州新郑国际机场改扩建工程。
由郑州新郑国际机场管理有限公司、省发展改革委和郑州市政府负责落实。
38.加快推进郑州城市轻轨和郑汴城际轨道交通前期工作。
由省交通厅、发展改革委和郑州市政府、开封市政府负责落实。
39.把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作为推进经济转型的重要抓手,强化目标责任,确保完成节能降耗和污染减排任务。
由省环保局、发展改革委和各省辖市政府负责落实。
40.强力推进节能降耗。着力抓好冶金、煤炭、电力、化工、建材等高耗能行业和300家重点耗能企业的节能降耗工作。综合运用产业政策、环境容量、差别电价等措施,加快淘汰落后工艺、设备和生产能力。全面淘汰立窑水泥生产线,支持日产5000吨以上新型干法水泥生产线建设。关停小火电机组100万千瓦,完成660万千瓦现役燃煤机组的脱硫设施改造。
由省发展改革委和各省辖市政府负责落实。
41.加快先进节能技术、节能产品的研发和推广应用。积极推进建筑、交通、商业等领域的节能降耗。
由省发展改革委、科技厅、建设厅、交通厅、商务厅等负责落实。
42.大力发展循环经济,抓好试点城市和试点企业工作。
由省发展改革委和各有关省辖市政府负责落实。
43.加强土地节约集约利用。严格控制新增建设用地规模,严格执行新的土地有偿使用费标准,严格实行土地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制度。
由省国土资源厅、财政厅负责落实。
44.以工业集聚区为重点,大力推广使用多层标准厂房,提高单位土地面积投资强度。
由省发展改革委、国土资源厅、建设厅负责落实。
45.继续推进土地综合整治,盘活存量建设用地5万亩,关闭粘土砖瓦窑厂515个。
由省国土资源厅和各省辖市政府负责落实。
46.加强环境保护和生态建设。加快污水和垃圾处理设施建设,确保所有市、县(市)建成污水处理厂,并通过加强污水处理费征收和财政适当补贴保证其正常运行。
由省发展改革委、建设厅、环保局、财政厅和各省辖市政府负责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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