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秦皇岛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秦皇岛市“村通电话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

秦皇岛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秦皇岛市“村通电话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
(秦政办[2005]132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市政府有关部门:
  《秦皇岛市“村通电话工程”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五年八月十六日

  秦皇岛市“村通电话工程”实施方案

  为促进农村经济发展,改善农村通信条件,加快农村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步伐,根据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实施全省“村通电话工程”的意见》(办字[2005]85号)要求,为确保我市“村通电话工程”的顺利实施,特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根据调查,我市目前还有青龙满族自治县的40个行政村未通电话,约占全市行政村的1.7%。这40个未通电话的行政村,涉及祖山镇、凤凰山乡、大巫岚乡、大石岭乡、隔河头乡、官场乡、土门子、三星口、木头凳、龙王庙、青龙镇等11个乡镇,大多地处深山沟中,住户较为分散,施工环境艰苦,耗费人力物力较大,通信建设十分困难。实施“村通电话工程”,解决我市边远农村的通信问题,是促进当地经济发展的重要途径,也是落实科学发展观、统筹城乡协调发展的重要举措,是扶贫工程、民心工程、德政工程,必须抓紧、抓好、抓实。
  实施“村通电话工程”的指导思想:坚持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全面落实“三农”政策,认真贯彻省委、省政府的决策部署,建立“条块结合、上下联动、行业共举、兼顾长远”的发展机制,积极实施“村通电话工程”,加快农村通信基础设施建设,促进地方经济和通信事业的可持续发展。
  二、工作目标
  (一)8月20日前完成31个行政村的设计任务,8月25日进驻现场,9月份完成电力引入,10月底前31个行政村全部装通电话;其余9个行政村,网通公司要积极向省公司争取资金,早日确定方案,确保到2005年底前,我市所有行政村实现村通电话,村通电话率达到100%。
  (二)行政村至少开通2部以上的电话,其中至少一部电话为有人值守公用电话。
  (三)“村通电话工程”开通的电路可以是有线或无线,终端设备可以是固定或移动。
  三、政策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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