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秦皇岛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05年“十一”黄金周工作方案的通知

  四、进一步整治和规范黄金周旅游市场秩序
  加大力度整治和维护旅游市场秩序,切实保障广大游客的合法权益。今年“十一”前夕交通、工商、公安、城管、物价、质监、卫生、旅游等部门要重点围绕游客反映强烈、社会各界关注的部分出租车欺客宰客、购物场所私授回扣、餐饮企业暴利等严重扰乱旅游市场秩序的行为,开展多层次、广覆盖的联合执法和综合执法,并要与出租车市场整顿集合起来,采取切实有效的手段,对侵害游客利益、破坏黄金周秩序的行为予以严厉打击,全面整治旅游市场秩序,净化黄金周旅游市场。
  市旅游局要加强工作协调,主动与各县区、各有关单位联系,切实承担假日旅游协调领导小组办公室作用,做好黄金周工作的组织、协调、联络等项工作。同时,依法打击各类非法经营旅行社业务,非法从事导游活动的行为;从严整治旅行社恶性削价竞争、发布虚假广告;打击旅游购物欺诈行为;大力倡导和推进旅游诚信活动,积极开展旅游诚信经营和诚信服务;规范周边和短线旅游市场,大力净化旅游景区(点)的游览环境;下大力气整治“出国(境)游”中存在的超范围经营等问题;市交通局要加强对火车站、长途汽车站、高速出口等处非法出租车的查处打击力度,同时,对涉及出租车投诉及时有效处理;严格检查全市旅游接待用车的情况;会同公安、海事等部门对社会闲散车辆和农用车辆、游船、快艇、摩托艇等进行严格检查;市工商局等部门要重点整治私授回扣等商业贿赂行为和餐饮暴利等严重侵害游客利益的行为;市城管局要加强对车站、高速公路出口、各旅游景区及周边强买强卖、欺客宰客、截车揽客等严重影响我市旅游形象的不规范经营行为的打击力度;市公安局要重点做好城市区和旅游景区的治安防范工作,积极疏导旅游车辆,维护旅游秩序和交通秩序,确保游客旅游安全;市卫生局要在“十一”黄金周之前对全市旅游宾馆、饭店的食品卫生进行一次全面检查,确保节日期间不出现任何食品卫生问题,并做好黄金周期间的跟踪检查工作;市物价局要在“十一”之前对全市旅游景点、宾馆饭店等经营价格进行检查,规范物价市场;市质监局要对全市旅游游乐设施等进行全面检查,重点做好大型索道、游乐设施的安全检查工作,坚决杜绝带病作业的游乐项目接待游客;要专项整治假冒伪劣、以次充好等欺骗游客的经营行为,一经发现要严肃处理;市建设局、交通局要在改造的路口、桥涵设立临时道路指示牌,指明绕行路线,方便自驾车旅游者的正常运行。黄金周前后各景区必经道路的维修、改造要提前同旅游部门沟通情况,征求意见;园林、环卫部门要加强对城市区和旅游景区的绿化、美化、净化整治力度,为游客提供一个舒适、卫生的旅游环境;市消防支队要在对旅游接待单位的消防设施进行全面检查的同时,严格检查各项消防制度的落实,加强监控,发现问题及时处理,确保游客生命财产安全;市广电局、报社要充分发挥新闻媒体的作用,积极引导和努力营造良好的舆论环境,大力宣传黄金周旅游产生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积极引导社会舆论支持和完善旅游黄金周制度。各新闻媒体要继续按时向社会公布当日统计数字,确保工作有条不紊、信息准确无误。
  五、进一步做好黄金周假日值班和统计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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