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秦皇岛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秦皇岛市城镇最低收入家庭住房情况调查实施方案》的通知

  (四)各相关部门职责分工
  市房产局职责
  1、负责制定我市城镇最低收入家庭住房情况调查实施方案;
  2、负责市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并按调查的时间安排督导检查县、区的工作完成情况;
  3、负责解释此次调查涉及的政策咨询工作;
  4、负责编制《城镇最低收入家庭住房状况表》和《城镇最低收入家庭住房状况汇总表》;
  5、负责对各县、区的调查结果进行统计、汇总,全面掌握最低收入家庭住房状况及住房需求情况,并负责向省建设厅上报调查结果。
  市民政局职责
  1、负责提供我市低保家庭的数量及各县、区的分布情况;
  2、负责组织各县、区民政局及开发区社会发展局和各街道办事处(镇)开展调查工作;
  3、会同市房产局对此次调查工作进行督导检查。
  市财政局职责
  负责落实此次调查工作的资料印刷、人员补贴等费用 ,并按市房产局提供的预算和额度列支专项资金。
  各县、区(含开发区)政府职责
  1、负责本县、区的城镇最低收入家庭住房情况的调查工作;
  2、负责制定本县、区的城镇最低收入家庭住房情况调查实施方案;
  3、成立本县、区调查工作领导小组。
  四、相关要求
  (一)各县、区要严格按照方案要求,抽调专门人员组成调查小组,负责调查、统计、汇总、分析及建档工作,无特殊情况,中途不得随意调换人员,调查领导小组成立后要将小组成员名单及联系方式报市房产局备案。
  (二)要严格调查程序,确保调查质量。调查人员要把好登记关,认真查勘低保家庭房屋现状,审核相关产权、租赁材料。街道办事处(镇)要对调查内容进行逐一审核,发现问题及时纠正,保证不遗不漏、真实准确。
  (三)各县、区建设(房产)部门要做好统计汇总工作,要运用计算机等现代化手段对数据进行统计分析,并建立起电子化的住房保障档案。
  (四)各县、区要加强对调查工作的组织领导和监督检查,合理安排调查人员和时间,确保在规定时限内完成调查任务。
  (五)我市所有城镇最低收入家庭均列入此次调查范围,各县、区要在2005年11月20日前完成全部调查工作,于12月1日前完成向市的上报工作。
  五、调查时点
  此次调查时点为2005年11月20日17时3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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