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皇岛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秦皇岛市城镇最低收入家庭住房情况调查实施方案》的通知
(秦政办[2005]171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市政府有关部门:
现将《秦皇岛市城镇最低收入家庭住房情况调查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二○○五年十月二十四日
秦皇岛市城镇最低收入家庭住房情况调查实施方案
根据河北省建设厅、民政厅《关于转发建设部、民政部<关于开展城镇最低收入家庭住房情况调查的通知>的通知》精神和市政府要求,为做好我市城镇最低收入家庭住房情况调查工作,全面掌握我市廉租住房的需求情况,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调查内容及方式
(一)调查内容
领取城镇最低生活保障金家庭(以下简称低保家庭)。
(二)主要指标
1、低保家庭基本情况,包括家庭人口、户主类型、享受低保时间等。
2、低保家庭居住状况,包括房屋坐落位置、居住状况、房屋面积、房屋类别、房屋成套、房屋设施等。
3、享受廉租住房情况,包括是否享受廉租住房保障、享受廉租住房保障方式。
(三)调查方式
调查采用入户调查与查阅产权产籍、公房租赁档案相结合的方式。各县、区建设局(房产局)、开发区社会发展局、民政局、街道办事处(含建制镇)人员根据街道办事处(镇)的具体数量及分布情况组成等数量的调查小组,负责辖区内的入户调查工作。
二、工作步骤及时间安排
(一)调查准备(11月1日-11月5日)
1、制定方案。各县、区要根据低保家庭户数及工作进度要求,制定具体的实施方案,方案应明确组织机构、相关部门分工及职责、调查人员组成及相关纪律,并确定调查时点、调查流程及目标要求。
2、动员培训。调查前,各县、区要对调查工作进行动员和部署;对调查人员进行统一培训,讲解调查的要求、步骤、内容和《最低收入家庭住房状况表》的填写要求,了解入户调查的基本常识。
3、做好宣传。各县、区要采取多种方式做好宣传工作,街道办事处要对辖区内低保家庭进行耐心的政策讲解,包括调查目的、调查方法、调查内容,争取低保家庭的理解和支持。
(二)入户调查(11月5日-11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