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 完善公共文化服务网络。以大型公共文化设施为骨干,以社区和乡镇基层文化设施为基础,统筹规划全省文化设施的数量、种类、规模以及布局,优先安排关系群众切身文化利益的设施建设。抓紧完成江苏国际图书中心、江苏广电城、侵华日军南京大屠杀遇难同胞纪念馆扩建工程、省科技历史文化中心等在建项目;抓紧建设已立项的江苏省美术馆新馆、江苏大剧院、南京博物院二期及其扩展工程等项目。从全省经济社会发展需求出发,规划建设一批新的重大文化设施。各省辖市从本地实际出发,规划建设一批综合性、多功能、具有地方特色的标志性公共文化设施。加强省和市及市和县的同城共建,实现资源共享。加强农村文化设施建设,到2010年,全省60%以上的县(市、区)成为省级以上文化先进县,其中全国先进文化县的比例达到30%;全面实现“县有两馆、乡有一站、村有一室”的目标,全省国家一级图书馆、文化馆的比例达到40%,县(市、区)图书馆、文化馆建设标准不低于2500平方米,乡镇文化站建设标准不低于500平方米,村级阅览室建设标准不少于20平方米。实施“农家书香”工程,采取政府引导、社会参与的方式,建设一批农家书屋、农家书库、农家书店。“十一五”期间,重点解决111个无房、509个面积不达标文化站建设问题。按照“集成、综合、联网”的要求,整合农村各种宣传教育文化阵地,共建共用。加快推进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工程,到2010年,实现县有分中心、所有乡镇有服务点。所有行政村和50人以上的自然村基本实现有线电视“村村通”。
10. 创新公共文化服务方式。建立和完善公共文化电子政务系统,提供公共文化信息服务。完善国有博物馆、美术馆等公共文化设施对未成年人、残疾人、老年人和进城务工人员等群体免费或者优惠开放制度,有条件的爱国主义教育基地向社会免费开放。综合利用全省公共图书馆、高校图书馆和科研院所图书馆,实现信息资源共建共享,鼓励有条件的城市公共图书馆实行通借通还,推动公共文化服务向社区和农村延伸。采用政府购买、补贴等方式,向基层和低收入等困难群众提供免费文化服务。加快建设数字电视多媒体网络系统、数字电影院线、网上图书馆、网上博物馆、网上剧场和群众文化活动的远程指导网络,大力发展流动舞台车、流动图书车等新型文化服务载体,建设流动服务网络。
11. 丰富农村群众的精神文化生活。实施送书、送戏、送电影“三送”工程。每年集中招标采购一批农村适用、农民喜爱、内容健康的图书,配送到县、乡、村图书馆(站、室);制订送戏下乡节目菜单,以政府补贴的方式组织或由各地选择文艺表演团体到基层演出,力争每个乡镇每年演出不少于4场;实施农村电影“2131工程”,“十一五”期间完成全省数字电影放映点布点工作,实现所有行政村一村一月放映一场电影的目标。省市媒体加大面向农村农民的报道内容,增加节目、栏目和播出时间。加强对农村题材文艺作品创作生产的组织策划,推出一批形式多样、群众喜爱的优秀文化产品。购买适合农村的优秀剧本版权,免费供基层文艺院团使用,为农民演出。实施“三农”读物出版工程,每年出版适合农村经济社会发展的图书、电子音像制品各100种。组织群众开展自编自演、自娱自乐的文化活动,利用节日、集市等时机,组织民间工艺展、灯会、花会、赛歌会、文艺演出、劳动技能比赛等活动。开发农村特色文化资源,引导和支持农民画、儿童画和特色手工艺品形成规模、创出品牌、走向市场。鼓励和扶持农民自建文化大院、文化中心户、文化室、图书室等文化阵地。扶持一批民营表演艺术团体、农村业余剧团、个体电影放映队。
12. 建立农村文化建设的长效机制。把农村公共文化建设纳入当地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和各级政府目标管理,纳入创建文化先进县(市、区)、文化先进乡镇和创建文明村镇等相关评价体系。县、乡级政府保证文化馆(站)开展业务必需的经费、基层公共图书馆(室)购书经费和农村电影放映补助经费。建立健全基层文化单位服务农村、服务农民的业绩考核和评价体系。加强基层文化队伍建设,举办全省文化站长和基层文艺骨干培训班,分期分批对全省1200多个乡镇文化站长和300多个县(市、区)文艺骨干进行培训。充分发挥各级文化馆(站)的组织与辅导职能,通过举办培训班、研讨会、竞赛、汇演等形式,加强对群众文化活动的指导。鼓励和支持离退休文艺工作者、艺术院校学生和各界人士为群众提供志愿文化服务。
13. 鼓励社会捐助和兴办公益性文化事业。鼓励社会力量捐助和兴办图书馆、博物馆、文化馆等,制订相应的管理规范和申办程序,并在用地、税费等方面给予政策优惠。社会力量通过依法成立的非营利公益性组织和国家机关向公益文化事业的捐赠,纳入公益性捐赠范围。动员城市单位、居民以各种方式捐赠电视机、收音机、计算机和农民群众需要的图书杂志、音像出版物等。鼓励权利人许可基层文化单位无偿使用其作品或录音录像制品。推进资源整合共享,鼓励机关、部队、学校、企业等单位现有文化设施向社会免费或优惠开放。
四、新闻事业
14. 提高引导社会舆论的能力。坚持团结稳定鼓劲、正面宣传为主的方针,巩固和发展积极向上、团结和谐的主流舆论,为全面达小康、建设新江苏营造良好舆论氛围。坚持贴近实际、贴近生活、贴近群众,把正确导向与宣传艺术统一起来,推动内容、形式、手段和机制的创新,增强新闻宣传的吸引力和感染力。围绕党委、政府的中心工作,组织策划重大主题宣传和重点活动报道,使党的主张和中心工作成为全社会的舆论中心。增强群众观念,强化服务意识,深入实际、深入生活、深入群众,着力宣传基层群众的先进事迹和生动实践。改进典型宣传,增强社会效果,努力推出更多在全省乃至全国产生重大影响的先进典型。改进会议和领导同志活动的报道,注重新闻价值,讲求实际效果。进一步加强和改进舆论监督,着眼于化解矛盾、解决问题,积极稳妥地做好突发事件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