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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江苏省委、江苏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江苏省文化体制改革试点工作方案》的通知

  5. 试点地区组建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机构。整合现有市、县(市、区)文化、广播电视、新闻出版管理部门的文化行政处罚以及相关的行政强制监督检查职能和执法队伍,根据属地管理的原则,分级组建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机构,作为同级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的直属机构,在公安、工商等部门配合下,统一行使文化市场行政处罚以及相关的行政强制、监督检查职能。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机构为事业单位,编制数额由编制部门按精干高效的原则予以核定,实行分级管理。文化市场行政执法人员参照公务员管理,人员从现有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及“扫黄”“打非”等执法队伍中选配;新进人员按公务员录取方式选拔录用;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机构的干部任免按照现行宣传文化单位干部管理规定办理。文化市场综合执法严格实行罚缴分离、收支两条线制度,罚没收入全额上缴财政。执法经费纳入同级财政预算。
  6. 重组文化市场管理工作领导小组。省、市、县(市、区)三级原有的“扫黄”“打非”工作领导小组调整为文化市场管理工作领导小组,统筹文化市场管理工作。各级文化市场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分别设立办公室,作为领导小组的日常办事机构。市、县两级文化市场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职能由新设的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机构承担。省文化厅、广电局、新闻出版局原来所承担的文化市场管理的指导、监督、检查的职能暂时不变。

  七、组织领导

  1. 加强统筹协调。建立健全党委统一领导、政府组织实施、党委宣传部门协调指导、行政主管部门具体落实、有关部门密切配合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各级党委按照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原则,把文化体制改革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加强政治、思想和组织领导,动员组织各方面力量积极支持和参与改革。各级政府把文化建设和文化体制改革列入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制定扶持政策,增加财政投入,强化宏观管理,规范行政执法。党委宣传部门协调指导,牵头研究制定改革方案,具体指导改革工作,协调解决改革中出现的问题。各文化行政主管部门具体落实本系统的改革方案,转变政府职能,落实政策调节、市场监管、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的各项任务。各有关部门密切配合,加大政策扶持力度,完善配套措施,使文化体制改革与劳动人事、收入分配、社会保障、行政管理等改革相衔接,按照老人老办法的原则解决历史遗留问题,妥善安置分流人员。在推进改革过程中,各方面要明确职责,落实到人;在深化改革中加强管理,建立健全有关制度,确保改革顺利进行。
  2. 成立领导机构。成立江苏省文化体制改革工作领导小组,规划、组织、指导、协调全省文化体制改革工作。主要职责是:研究制定全省文化体制改革方案;部署全省文化体制试点改革工作;审定试点地区和单位改革方案并指导、督促落实;研究制定相关文化改革发展配套政策;协调解决全省文化体制试点改革工作中遇到的重大问题。领导小组由省委、省政府分管领导任正副组长,成员单位由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省委组织部、省委宣传部、省编办、发改委、财政厅、人事厅、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国土资源厅、建设厅、国税局、地税局、文化厅、广电局、新闻出版局、统计局、工商局、证监局组成。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省委宣传部,负责领导小组日常工作。各试点单位和地区也要设立相应的领导机构。各有关单位和地区的负责人要亲自抓、负总责,保证改革试点取得明显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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