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加强文化市场建设和管理
1. 加强文化市场和要素市场建设。打破条块分割、地区封锁、城乡分离的市场格局,形成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现代文化市场体系。加强书报刊、电子音像制品、演出娱乐、影视剧等文化产品市场和资本、产权、人才、信息、技术等文化要素市场建设。发挥大中城市中心市场和区域专业市场的主导和辐射作用。培育和规范以网络为载体的新兴文化市场。着力打造一批有江苏特色、全国影响的文化会展品牌。开拓和培育农村市场,扶持农村文化产品生产和服务网点建设,鼓励农村自办文化,开展多种形式的文化经营活动。
2. 发展现代物流组织和流通方式。深化国有发行企业改革。打破按行政级次、行政区划分配文化产品的旧体制,发展现代流通组织形式,推进连锁经营、物流配送和电子商务,加快文化产品物流基地建设,实行新型代理配送制度。积极扶持农村连锁网点。建立书报刊、影视产品、音像制品、电子出版物、艺术品、演出剧目的现代营销系统。发展跨区域、数字及特色电影院线。
3. 坚持一手抓繁荣一手抓管理,培育和规范文化市场。加强文化市场培育。运用政府采购、项目扶持、演出补贴等办法,每年引进一批国内外精品剧目、优秀艺术品展览投放市场,继续推进高雅民族艺术进校园,鼓励院团下基层演出,进一步激活市场、培育市场。制定和完善加强宏观管理、规范市场秩序、维护国家文化安全、保障公民文化权利的地方性法规,健全协调统一的文化政策法规。建立市场准入和退出机制。依法制定对文化单位和文化产品的审查和许可制度,对文化从业人员的准入禁入、资格认定、考核录用、持证上岗等制度。按照中央文件要求,进一步规范社会资本和外资进入文化领域的市场准入,把好资质、产品、资金、人员、技术等准入关。加强对不同文化行业经营状况和经营指标的分析研究,确立市场退出的标准、程序和要求,对经营不善、资不抵债的文化企业,通过并购、重组、委托经营等方式妥善处置,实现公平竞争、优胜劣汰。强化属地管理原则,组建统一的文化市场执法队伍。
4. 积极参与国际文化市场竞争,实施文化“走出去”战略。选择管理规范、技术先进、对我友好的国外知名文化机构进行合作,推动我省文化企业在境外合办报刊、出版社、频道、节目、演出和展览等。做好省广电总台国际频道的落地和节目制作,不断扩大江苏文化的影响力。
5. 加强社会团体和文化行业协会等中介组织建设。拓展文联、社联、作协、记协、版协等社会团体的职能,切实承担起行业协会的职责,在维护行业权益、制定行业标准、提供资格认证等方面发挥积极作用。加快发展经纪、代理等文化中介机构,规范经营行为。文化行政部门要大力推进行业组织的建设和改造,帮助行业协会建立健全管理制度、行业规章和标准,在制定政策时,充分听取行业协会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