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增加投入,加大专利支持力度
1、设立专利申请补助资金。从2001年开始,在5年之内,对授权专利每项补助300元,可凭授权通知书到市科委成果科登记,每半年登记一次(受理日期6月30日及12月31日两天),过期不予受理。
2、建立专利技术实施引导资金。对符合产业政策、技术领先、市场前景好、有竞争能力的专利技术,有计划的组织实施,扶持专利技术迅速实现产业化。
3、设立专利知识培训专用资金。对专利执法队伍,科技人员、企事业单位领导,进行专利知识和业务知识的培训,提高管理素质,增加业务骨干。
四、强化企业专利工作,保护知识产权
1、大中型企业应当将知识产权工作纳入技术创新、产品开发、市场开拓以及经营管理的全过程,运用专利制度保护企业创新成果。要落实企事业单位专利工作责任制,明确主管领导,确定管理部门,配备专(兼)职专利工作者,建立健全专利管理制度。充分利用专利技术信息,为技术创新和经营决策服务。
2、鼓励和倡导企事业单位设立专利专项资金。企事业单位,特别是高新技术企业、国有大中型企业,要建立专利专项资金,用于技术创新中专利信息搜集、专利的维持、专利实施以及奖励等。
3、企事业单位对技术创新成果应及时申报专利。企业对开发的新产品、新技术应进行分析评价,凡符合专利申请条件的,应当及时申请国内外专利。在专利申请公布后,进行科技评价、评估、评奖、产品展览与销售,以避免其丧失新颖性,延误申报时机。
4、企事业单位要建立职务发明创造激励机制。对有突出贡献的专利发明人或者设计人给予奖励;发明专利转让或许可实施后,职务发明人可以从专利权转让许可净收入中提取不低于30%的奖励,其中主要贡献人员所得不低于奖励总额的50%。采取股份制形式实施专利技术的,在专利权有效期内,发明人可以获得所占专利股份的收益。企事业单位还要支持和鼓励职工进行非职务发明创造,开展群众性的小发明、小创造和技改活动。
五、严格执法,加大专利保护力度
各级专利行政管理部门,要加强专利行政执法力度,强化专利行政执法手段,严厉打击专利侵权行为和冒充专利行为,及时有效地审结专利纠纷案件,切实维护专利权人的合法权益,维护公平有序的市场秩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