延边朝鲜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06年全州就业和社会保障工作目标责任制实施方案的通知
(延州政办发〔2006〕9号)
各县(市)人民政府,州人民政府有关委局室:
经州人民政府同意,现将《2006年全州就业和社会保障工作目标责任制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二○○六二月二十三日
2006年全州就业和社会保障工作目标责任制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强化各级政府对就业和社会保障工作的领导责任,确保就业和社会保障各项工作目标任务的完成,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和州委八届十二次全会精神,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努力构建和谐社会,全面落实中央、国务院和州委、州政府就业和社会保障工作的部署,进一步强化各级政府的就业和社会保障工作责任机制,以人为本,开拓创新,促进2006年全州就业和社会保障工作目标任务的全面完成。
二、目标任务
全面落实就业和再就业政策,千方百计扩大就业,进一步完善社会保障体系。重点抓好就业和再就业、劳动关系、培训鉴定、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金保”工程和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10方面37项工作。
(一)就业和再就业方面(9项):
1.创造城镇就业岗位数量(含政府出资购买公益性岗位规划落实数量);
2.城镇新增就业人数;
3.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人数(含大龄就业困难对象再就业人数);
4.城镇登记失业率;
5.创业促就业成功项目数量;
6.财政就业专项补助资金;
7.劳务输出人数(含州外输出人数、吉林省保安进京人数、境外就业人数);
8.小额贷款担保基金当年新到位金额;
9.小额担保贷款当年新发放金额。
(二)劳动关系方面(2项):
10.企业劳动合同签订率(含私营企业劳动合同签订率);
11.农民工工资当期支付率。
(三)培训鉴定方面(5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