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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认真做好2007年春运工作的通知

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认真做好2007年春运工作的通知
(闽政文[2007]11号)


各市、县(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各大企业,各高等院校:

  2007年春运从2月3日开始至3月14日结束,共计40天。为认真做好我省2007年春运工作,满足人民群众出行需要,保证重点物资运输,促进经济发展和保障社会稳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确保完成任务

  春运工作事关人民群众切身利益,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内容。2007年春运工作的指导原则是“以人为本、安全有序、方便快捷”。为加强对我省春运工作的领导,省政府成立省春运工作领导小组,由李川副省长任组长,省政府办公厅林宝金副主任、省经贸委徐钢主任和马鉴康副主任任副组长,成员由省交通厅、南昌铁路局福州办事处、民航福建安全监管办、省建设厅、福建海事局、省公安厅、省劳动保障厅、省教育厅、省旅游局、省工商局、省安监局、省交警总队、省口岸海防办等单位分管领导组成。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省经贸委经济运行处(电话:0591-87833514、87832894、87829208,传真:0591-87832628、87875475,省经贸委值班室0591-87853875),具体负责全省春运的日常综合协调组织工作。

  各级政府和各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春运工作,对春运工作所需的人力、物力、经费等应给予必要的支持和安排。各级政府、各春运相关部门要相应成立春运领导小组及办公室,制定本地区、本部门春运工作方案,及时掌握春运动态,指导、协调、督促、检查春运工作。对春运工作中发生的各种突发事件和异常情况,各地各部门要及时启动应急预案,妥善加以处置,并将有关情况报省春运办。各地、各部门春运办要在当地政府的领导下,会同有关部门全力做好春运期间旅客和货物运输的组织协调工作。各级劳动保障、教育、旅游部门要及时掌握民工、学生、旅游客流的动态,配合运输部门做好客流有序合理流动。各级各部门要树立全局观念,加强沟通,密切配合,通力协作,确保春运工作圆满完成。

  二、科学组织运力,满足运输需要

  春运期间,由于各种客流聚合,将形成客运高峰,给我省交通运输带来相当压力,春运任务十分艰巨。据预测,今年春运期间全省客运量将达到7722万人次,比上年增长4?2%,其中:铁路304万人次,增长6?6%;道路7080万人次,增长4?2%;水路约260万人次,与去年基本持平;民航78万人次,增长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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