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加强交通运输安全监管。公安、交通、铁路、民航等部门要加大交通安全监管和执法力度,尤其要加强对客运企业的监督检查,严肃查处各种违法违规行为。根据客流量和冬季气候特点,合理安排车次、航班,确保旅客出行安全。各类运输企业要加强对司乘人员的安全管理,严防违章驾驶、疲劳驾驶和超员、超速、超载、超限问题的出现。同时,要严格对运输设备设施进行技术性能检测、检验,防止车辆、飞机带“病”运行。各有关部门要强化安全检查措施,严格查禁乘客携带易燃、易爆、剧毒等危险物品乘车或乘机。特别要加强对公路运营客车、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和驾驶员的安全监管,严把客运、危险化学品运输驾驶员和押运员从业资格关,从源头上杜绝不符合安全技术要求的车辆上路运营。
(三)加强烟花爆竹、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各县(市)要高度重视,认真做好烟花爆竹安全方面的宣传工作,加强监督检查,监督生产经营者依法安全生产和规范经营,引导人民群众到合法零售点购买合格产品。要按照《
国务院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进一步严厉打击非法生产经营烟花爆竹行为的通知》(安委〔2006〕3号)要求,建立地方政府统一领导,安全监管、公安、质监、工商等部门参加的联合执法机制,严格产、运、储、销各个环节的监管,严厉打击非法生产、经营、储存、运输烟花爆竹行为。同时,要进一步加强危险化学品运输安全监管,切实防范翻车泄漏、爆炸和污染事故的发生。要结合冬季特点,对危险化学品的生产、经营、储存、运输、使用和废弃处置各环节要进行全面检查,凡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生产经营单位,要坚决停产整顿,查出的安全隐患要限期整改。
(四)加强人员密集场所的安全监管。公安消防部门要加大对公众聚集场所的监督检查力度,特别是加强对商场、影剧院、歌舞厅、宾馆饭店、学校、医院、车站、机场、旅游景点、滑雪场、网吧、公园等人员密集场所的监督检查,重点检查疏散通道是否畅通,电器设备、线路是否完好和安全正常运转,消防设施是否完好有效,防火应急预案是否切实可行。对不具备安全条件、违章经营、存在重大火灾隐患的场所,要坚决予以停业整顿或关闭。
(五)加强非煤矿山、冶金、建筑、电力等行业和领域的安全监管。认真组织安排好节日期间的安全生产,对重点部位、危险因素高的工艺环节要加大监督检查工作力度,落实好安全管理责任和各项安全保障措施,坚决遏制爆炸、冒顶、坍塌等重特大事故的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