延边朝鲜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认真做好春节和元宵节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延州政办电〔2007〕9号)
各县(市)人民政府,州人民政府有关委局室:
为切实做好春节和元宵节期间的安全生产工作,确保全州广大人民群众度过欢乐、安全、祥和的节日,现就做好节日期间的安全生产工作提出如下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切实落实主体责任
各县(市)、各部门要充分认识做好节日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性,针对本地、本部门安全生产的实际情况,及早部署,采取有效措施,逐级抓好落实,防止重特大事故的发生。要全面落实“两个负责制”和“两个主体责任制”,逐级建立并细化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做到目标明确、措施具体、责任到人,确保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
二、强化教育和管理,狠抓企业安全生产
春节和元宵节期间是生产和需求旺季,各县(市)要督促生产经营部门(企业)正确处理好生产与安全的关系,切实抓好安全生产。要加强对干部职工的安全教育,严禁违章指挥、违章作业和违反劳动纪律及超能力、超强度、超定员组织生产现象的发生。切实加强企业尤其是生产作业现场的安全管理,全面认真地开展隐患排查工作,对发现的隐患认真制订整改方案,及时整改、消除隐患。加强对设备设施的检查和维修,保证设备和设施的正常运转。严密监控本部门的重大危险源,严防发生安全生产事故。加强对职工的安全岗位培训,提高安全意识和作业技能。
三、认真组织安全检查,严格安全监管监察
各县(市)要组织力量集中对重点行业(领域)、重点部门和重点部位进行检查,及时发现和解决突出问题,消除事故隐患。
(一)加强煤矿安全监管监察。继续深入开展煤矿瓦斯集中整治和整顿关闭两个攻坚战。各县(市)煤矿安全监管监察、煤炭行业管理及相关部门要严格矿井能力复核结果的审查,加强对建设项目、整合矿井的监管。对列为关闭的16种类型矿井要坚决予以关闭,并实施重点监管,派人现场盯守,严防死灰复燃。加强煤矿“一通三防”、瓦斯监测监控、井下停送电等关键环节的安全管理,确保安全生产。严厉打击非法建设、非法开采、违法经营行为。督促煤矿企业按照核定的生产能力和安全生产要求,严格控制采掘工作面数量,减少入井人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