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实施城市碧水工程。重点治理市区河道,整治河道两侧环境。海港区重点完成大、小马坊河、护城河、大、小汤河、新开河等6条河道的清淤和整治工作;北戴河区重点完成戴河综合整治及两岸景观带建设;山海关区结合古城开发,加强石河防洪工程建设。治理后的河道要达到城市行洪标准,无污染源,无污水排放,无漂浮物,河道两岸要建有绿色景观带,水系绿化长度与水系长度之比不低于80%。(责任单位:市水务局、市建设局、市环保局、三个城市区、开发区)
(五)实施城市绿色工程。以城市公共绿地为重点,以道路、河道绿化为网络,以小区、庭院、公园、广场绿化为点缀,形成点、线、面相结合的绿化体系;继续营造城市森林,实施城市绿化“3318”工程,争取城市区人均占有公共绿地达到12平方米以上,森林覆盖率达到20%以上。(责任单位:市林业局、市建设局、三个城市区、开发区)
(六)实施城市美容工程。开展城市环境卫生、“五尘”、“两渣”、白色污染、临违建筑、乱贴乱画等整治活动,强化“门前三包”和“门内达标”责任制。2007年年底前,完成山海关区污水处理厂建设,污水处理率达到90%以上;新建海港区、北戴河区和山海关区三座垃圾卫生填埋厂,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到90%以上。(责任单位:市建设局、市城市管理局、三个城市区、开发区)
(七)加快郊区水土流失防治。以治理水土流失为重点,以小流域为单元,实行山、水、林、田、路综合治理,建设工程措施、生物措施、保土耕作措施相结合的综合防治体系。重点治理山海关区梁家沟小流域、柴家沟小流域以及海港区北港镇东陆庄小流域,到2007年底累计治理水土流失面积达到30km2,治理度达到90%以上。(责任单位:市水务局、海港区、山海关区)
(八)规范建设项目的水土保持工作。对于旧城区改造、城镇扩建、新城区建设等开发建设项目,编制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对于城市周边矿山开采、挖沙取土项目,按照《秦皇岛市“百矿复绿”工程实施方案》,在205国道、102国道、京沈铁路、高速公路、旅游公路两侧及旅游区可视范围内,不得再办理审批手续;对于在建项目,实行全程管理,监督开发建设单位落实水土保持“三同时”制度,确保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编报率达到90%以上,设施补偿费征收率达到90%以上。(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环保局、市国土资源管理局、市水务局)
(九)加强开发项目返还治理示范工程建设。重点抓好山海关龙山国际艺术家创作营、海港区燕山大学西校区水土保持返还治理示范工程建设。山海关龙山国际艺术家创作营要重点突出人工湖、巨型雕塑建设,加强自然生态体验区建设。燕山大学西校区要重点突出塔山公园及人工湖区建设,加强教学区、草场区、生活区、道路两侧的美化、绿化工作。(责任单位:市旅游局、山海关区、海港区、燕山大学)
(十)加强城市雨水资源利用。坚持把城市雨水利用与城市建设、水资源优化配置统筹考虑,把集雨、蓄雨、处理、回用、排水等纳入城市建设规划。2006年年底前,重点抓好北戴河鸽碧路改建,建设雨水截污与渗透系统,降雨回渗能力不低于原地面回渗能力的70%。(责任单位:市规划局、市建设局、北戴河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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