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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边朝鲜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全州村民委员会第七次换届选举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二)组织实施阶段(2007年3月16日至4月15日)
  1.严格依法选举。一是选民登记时,既要严格审查在村人员的选民资格,又要广泛告知在外人员,做到不错、不重、不漏。选举日二十日前要张榜公布选民名单,选举日七日前要进一步确定选民名单,并向选民发放选民证。二是确定村委会成员候选人时,必须由村民直接提名,根据得票多少确定正式候选人。在选举日三日前张榜公布村委会成员候选人名单、选举地点和时间。三是正式确定候选人时,候选人必须多于当选人数,保证差额选举。四是印制选票时,要按《操作规程》规定的选票样式印刷,禁止另定样式。五是投票选举前,候选人要逐一进行演讲,回答选民提出的问题,供村民比较选择。六是选举村委会成员时,要设中心会场集中投票。居住分散的村(屯),要设立若干投票站集中投票,禁止流动投票。投票前要设定截止时间,并向村民公布。七是选民投票时,要动员选民亲自投票。受托代他人投票仅限一人,并有书面委托证明。八是投票站要设立秘密写票处,保证选民不受干扰地表达自己的意愿。九是投票结束后,要公开唱票、计票,选举结果当场公布。十是选举结果产生后,当场颁发省民政厅统一印制的《村民委员会成员当选证书》,依法认定。
  2.积极推进选举制度的创新。条件成熟的村(屯)在确保民主选举的前提下,由村民选举委员会提出、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通过,经乡(镇)、县(市)选举指导机构决定,可试行直选和定岗选举,即选民名单确定后,不经过提名候选人过程,直接进行选举;先确定村民委员会成员的职位并按职位进行选举。积极推行村党组书记和村委会主任兼职,鼓励和提倡村“两委”班子其他成员交叉任职。
  (三)建制培训阶段(2007年4月16日至4月30日)
  新一届村委会产生以后,要及时做好分工,明确各自的职责。要依法及时做好新老班子交接工作,保持工作的连续性。要做好换届选举文件资料的立卷归档工作,将上级有关文件、选民名单、村民代表名单、候选人提名结果报告单、选举结果报告单、提名票、选票等材料装订成册,建立选举档案。要依法组织村务公开监督小组和村民理财小组的推选以及村民小组的换届选举工作,认真研究制订本届村委会任期内开展村民自治工作目标和三年发展规划,发动村民依法修订《村民自治章程》,进一步健全和完善村委会的各项工作职责和制度,建立健全村务公开制度,落实岗位责任制。采取州和县(市)培训村委会主任、县(市)和乡(镇)培训村委会其他成员的办法,及时组织好对新一届村委会成员的培训,增强其履行职责的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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