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皇岛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城市专项规划编制进度的通知
(秦政[2005]87号)
各相关部门:
城市专项规划是对城市总体规划的进一步深化和完善,是指导城市建设和管理的重要依据,其编制工作十分必要,也很重要。对于此项工作,市政府一直十分重视。从2003年起,就结合新调编的秦皇岛市城市总体规划启动十项专项规划的编制工作,并责成由各相关专业部门具体负责。然而,由于部分单位重视程度不够以及资金不足等原因,截止目前,专项规划编制进展情况很不理想,除《秦皇岛市城市区加油站发展规划》已经编制完成并报市政府审批外,其余规划都未按时完成,有的尚未正式启动,使得各部门间缺乏有机的衔接,各自为政、重复建设的现象时有发生,造成极大的浪费。
为逐步解决这一难题,指导我市的城市建设步入良性发展轨道,市政府决定进一步加大城市专项规划的编制力度,已经开展的绿地系统、体育设施、教育、消防、防洪、交通、商业、历史文化建筑和环卫等九项专项规划必须于2005年年底前完成并报市政府审批。同时,要抓紧启动编制电力、给水、排水、公交、供热和港口发展等六项专项规划,并于2006年6月底前完成规划成果的报批。对于专项规划的编制工作,市政府将进一步加大督导力度,将此项工作列入各责任单位年度考核目标。各责任单位要给予高度重视,妥善安排,保证编制责任和编制资金的双落实,确保编制任务圆满完成。
附件:专项规划编制任务责任一览表
二○○五年六月十一日
城市专项规划编制任务责任一览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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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规划名称 │责任单位 │完成时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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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 │城市园林绿地系统规划│市园林局 │2005.1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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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 │城市体育设施规划 │市体育局 │2005.1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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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 │城市防洪规划 │市水务局 │2005.1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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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 │城市交通系统规划 │市交警支队 │2005.1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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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 │城市区商业网点发展规│市商务局 │2005.12 │
│ │划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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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 │城市区教育设施(中小│市教育局 │2005.12 │
│ │学校)布点规划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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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 │城市消防规划 │市消防支队 │2005.1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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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 │城市历史文化建筑保护│市文化局 │2005.12 │
│ │规划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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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 │城市区环卫设施规划 │市城管局 │2005.1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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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城市区排水(含雨水、│市建设局 │2006.6 │
│ │污水)系统规划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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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城市区公交系统规划 │市公用事业局 │2006.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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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港口发展规划 │市港航局 │2006.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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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城市区给水系统规划 │市公用事业局 │2006.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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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城市区供热系统规划 │市公用事业局 │2006.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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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城市区电力系统规划 │市电业局 │2006.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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