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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边朝鲜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关于表彰完善城镇社会保障体系试点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工作者的决定

  31.珲春市财政局
  32.和龙林业局

  附件2
全州完善城镇社会保障体系试点工作先进单位

  1.州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就业工资处
  2.州财政局社会保障处
  3.州社会保险局综合业务处
  4.州经济委员会企业改革处
  5.州民政局低保处
  6.延边林业集团公司人教卫部
  7.州商务局改制办公室
  8.州粮食局综合业务处
  9.州煤炭事业管理局综合处
  10.延吉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工资科
  11.延吉市社会保险局综合业务科
  12.延吉市财政局社会保障科
  13.图们市财政局社会保障科
  14.图们市物资总公司人事科
  15.图们市社会保险局综合业务科
  16.珲春市总工会综合部
  17.珲春市社会保险局综合业务科
  18.珲春市经济局企业改革办公室
  19.敦化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就业工资科
  20.敦化市财政局社会保障科
  21.敦化市经济局信访办
  22.敦化市社会保险局社保科
  23.和龙市财政局社会保障科
  24.和龙市社会保险局综合业务科
  25.和龙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综合科
  26.龙井市财政局社会保障科
  27.龙井市就业服务局失业科
  28.龙井市社会保险局养老保险科
  29.汪清县粮食局办公室
  30.汪清经济局人事科
  31.汪清县社会保险局综合科
  32.汪清县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工资科
  33.安图县财政局社会保障科
  34.安图县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就业培训工资科
  35.安图县粮食局人事科
  36.安图县社会保险局综合科

  附件3
全州完善城镇社会保障体系试点工作先进工作者

  1.吴明日  州人民政府副秘书长
  2.邓 昆  州人民政府副秘书长
  3.邱功辰  州政协秘书长
  4.周长春  州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局长
  5.孙嘉成  州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副局长
  6.朴长松  原州财政局局长
  7.李长生  州财政局副局长
  8.屈荣波  州社会保险局局长
  9.马凤君  州社会保险局副局长
  10.焦祝平  州信息产业局副局长
  11.杨丽慧  州就业服务局局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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