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吉林市中等职业学校布局结构调整方案的通知
(吉市政办发〔2006〕26号)
市政府有关部门:
《吉林市中等职业学校布局结构调整方案》已经市政府常务会议讨论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二○○六年九月二十日
吉林市中等职业学校布局结构调整方案
一、指导思想
服从服务于地方经济发展需要,通过“合并、重组、置换”等方法,调整学校布局,整合专业资源,按照我市职业教育改革与发展 “十一五”规划的要求,实行集团化、集约化、连锁化、规模化办学,利用三年时间,将市属21所中等职业学校调整为13所。
二、调整原则
(一)强化政府统筹,坚持整体规划。根据地方经济发展趋势、就业需求和教育现状,统筹职业教育和其他各类教育协调发展,整合现有职业教育资源,优化职业学校布局结构。
(二)实施分类整合,优化资源配置。本着办学方向一致、专业设置相近或互补的原则,面向市场,分类整合。
(三)发挥专业优势,突出办学特色。打破部门和行业界限,整合教育资源,发展优势专业,突出办学特色,扩大办学规模,提高办学层次和质量。
(四)精心组织实施,积极稳妥推进。由于职业教育布局调整工作涉及面广,工作难度大,情况复杂,因此,在组织实施过程中,既要考虑到解决学校发展中存在的矛盾和问题,又能保持学校的相对稳定。
三、调整内容
(一)吉林女子学校(吉林女子学校北校区)、吉林服装学校、吉林旅游学校三校合一,迁入吉林一中原校址办学。
(二)吉林市林业职工中等专业学校(隶属市林业局)划归市教育局管理,与吉林省城市建设学校、吉林实验中等专业学校三校合一,在吉林省城市建设学校校址办学。
(三)吉林工业经济学校、吉林外国语学校两校合一。
(四)吉林机电工程学校、吉林信息工程学校、吉林经济贸易学校、吉林公用事业工程学校、吉林工贸学校、吉化职业中等专业学校隶属关系不变,独立办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