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是统计汇总。各县(市)区政府及市政府有关部门和单位要认真做好信息汇总和统计分析工作,建立健全各级各类风险隐患数据库,明确风险隐患集中的行业、领域,有条件的县(市)区和部门应利用大比例尺地图、基础地理信息系统等绘制出直观可视的主要风险隐患分布图。要按照行政隶属关系和行业、领域将普查结果上报至市政府应急办。
(三)总结检查阶段(2007年7月至2007年9月)
各县(市)区、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于2006年底前向市政府应急办报送风险隐患集中排查监管工作计划及进展情况的书面汇报。 2007年7月1日至8月20日各县(市)区政府及市政府有关部门和单位要对风险隐患集中排查监管工作开展情况进行一次全面自查,认真总结分析,研究改进意见。于2007年8月底前将该项工作总结材料报到市政府应急办。市政府应急办于2007年9月对各县(市)区、市政府有关部门和单位的风险隐患排查监管工作进行全面检查验收。
三、几点要求
(一)要加强组织领导,狠抓责任落实。各县(市)区政府、各有关部门要提高思想认识,密切协调配合,将风险隐患排查监管工作作为预防突发公共事件的重点,认真组织实施,并通过多种形式检查、督促和指导。要加强应急机构和队伍建设,组织精干人员专门负责风险隐患排查监管工作,要建立责任追究制度,对没有按要求开展调查工作的,调查不全面彻底的,发现问题没有采取有力措施的,严肃追究责任;由于事先没有排查监管而造成严重后果的,依法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二)深入细致排查,加强日常监管,抓出整改成效。要依靠群众、依靠科技、依靠法律,采取多种措施,建立健全风险隐患排查监测网络。动员各方面的力量参与风险隐患排查监测工作,做到全面排查与重点排查相结合,突击排查与定期排查相结合,专门人员排查与上下齐抓共管相结合。将企业、学校、乡村、社区等基层单位作为风险隐患排查的着力点。各基层单位要加大科普宣教力度,提高广大群众风险防范意识和自救、互救能力;要根据本单位风险隐患的实际情况,制订有针对性的预案,加强应急演练,提高防范和处置能力,确保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
(三)要加强制度建设,逐步建立长效机制。一是抓好应急机构的建设,配备好专兼职应急管理人员。二是抓好应急管理人员专业培训和业务考核工作。三是开展好应急预案编制工作。抓紧完成总体预案、专项预案、部门预案及最基层的预案的修订工作。四是依据《吉林市政府应急信息处理办法》,建立健全应急信息报告制度,严格规范信息报送内容和时限。五是要做好应急保障工作。包括应急队伍和物资保障。六是结合实际开展应急演练工作。通过这些行之有效的工作来防范控制和及时应对各种突发公共事件的风险,并有效控制次生、衍生事件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