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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农业厅关于加快马铃薯、甘薯产业发展的意见


  2.甘薯。闽东南沿海甘薯主产区要稳定面积,优化品种结构,提高单产。闽东北山区、闽西北山区和闽中山区的春种甘薯区要加快品种更新更换步伐,有效利用旱坡地,力争扩大面积,强化管理,提高单产。连城及其周边县(市、区)甘薯加工原料主产区,要根据市场要求,合理扩种;突出推广产量高、品质优、适宜不同加工方式和产品开发的甘薯品种;注意精细管理,推广无公害生产技术,提高原料薯质量。

  二、对策措施

  各级农业部门要高度重视“两薯”产业的发展,全面部署,精心组织,加大力度,切实抓好各项措施的落实,推动“两薯”产业持续健康发展。

  (一)制订发展规划。各级农业部门要进一步加强领导,统一认识,根据当地的自然资源,国内的“两薯”市场现状与发展变化趋势,科学制订“两薯”产业发展规划。要突出重点区域,推进规模种植;积极调整品种结构,扩大推广与市场需求相适应的专用品种,特别是要发展优质鲜薯菜用品种,有加工企业订单的,可以适当发展加工品种。制订发展规划时,既要积极主动,又要量力而行,目标要有可实现性,措施要有可操作性,使规划真正发挥指导性作用。

  (二)大力推广应用脱毒种薯(苗)。推广应用高质量的脱毒种薯苗是提高“两薯”单产的主要途径。近年来的实践证明,应用高质量脱毒种薯马铃薯可增产30%以上,高的增产1倍以上;甘薯可增产15%以上。各地应予以高度重视,采取有效措施,加大推广应用步伐。

  1.马铃薯脱毒种薯。解决我省马铃薯脱毒种薯的途径主要有省内高山自繁和北方调种。省内自繁秋种所需的种薯可通过高山区晚春繁育,春种所需的种薯可通过秋种繁育供种。采取北方调种的我省冬种马铃薯区,可年年调种、季季采用;春种马铃薯区可调一次用两季。有条件的地方,应在北方确定相对固定的种薯生产企业作为供种对象;提倡和鼓励马铃薯主产区自行在内蒙古、黑龙江等省(区)建立脱毒种薯繁育基地。各级种子管理部门与农业执法部门要加强脱毒种薯市场的管理,规范经营,严厉打击假冒伪劣种薯和坑农害农行为。种薯调运者要强化质量意识,规范种薯调运与管理,调进适销对路品种,明确脱毒种薯的相关质量信息。要根据国家马铃薯脱毒种薯质量标准(GB18133-2000)和马铃薯种薯产地检验规程(GB7331-2003),严把种薯的质量关。

  2.甘薯脱毒种薯苗。我省甘薯脱毒种薯苗的繁育与供应体系较为完善,具备自繁自供能力。省级农技推广部门要依托甘薯主要科研单位,抓好脱毒原原种薯苗的繁育,保障种薯苗质量;主产区县级农技推广部门要抓好脱毒种薯苗的扩繁和大田生产用脱毒种苗的供应。要把推广应用脱毒种薯苗做为提高甘薯单产,改善甘薯品质的重要途径,采取有力措施,加大推广力度,力争取得新的突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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