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进一步加大露天占道市场的治理力度。一是对已批设的46个占道市场和8个置换市场,按市场管理标准(详见附件4)进行严格规范管理,重点加大对不按时出撤市、清扫保洁不及时、环境脏乱、市场探头、场内交通堵塞及“私搭乱建”等问题的治理力度;二是取缔非法占道市场,特别是对未批准且严重扰民、堵塞交通、危及安全、环境脏乱差等问题严重的14个非法占道市场(详见附件8)要坚决予以取缔或迁移;对长春路柴草市夜市、江湾路日市、中兴街日市、林苑路日市、扬州街南段日市等5个非法占道市场,暂时按市场管理标准进行规范整治。
3.进一步加大对“私搭乱建”的治理力度。一是对全市的违章建筑和棚亭厦进行全面的调查摸底,登记造册;二是要遏制和杜绝新的私搭乱建行为,做到报告、查处及时,处罚有力;三是有计划、分步骤地组织实施,特别是对100条主要街路和重点整治小区内的私搭乱建要坚决予以拆除;四是对“五路四口两湖”和重点工程的拆违工作要做到及时有效;五是加强工业集中区、大企业周边违法建筑的查处,创造良好的发展环境(详见附件9)。
4.强化对“清水绿带”的管理与执法力度。通过增派市容协管员协助执法,采取24小时巡逻制度,建立和完善城管“110”和都市“110”空中联动机制及有奖举报制度,确保“清水绿带”的精品景观效果。同时,要进一步强化对松花江水域的管理,保护各种水禽,禁止违规捕鱼、采沙等行为,加强对船只的管理,杜绝发生各类安全及污染问题。
5.强化对户外广告及牌匾的规范化管理(管理标准详见附件7)。一是严控审批楼顶广告;二是虽已审批,但有碍市容观瞻的户外广告,到期后及时拆除;三是对全市245处未经审批的非法户外广告进行规范和整治;四是100条主街路两侧的牌匾要按照统一规划和标准在一年内达标,实现一户一匾,同时取缔所有非法落地灯箱(取缔通告详见附件10)。
6.有计划、分标准、分步骤地对小区进行整治。一是对弃管小区一年内要分类别实行不同形式的物业管理;二是50%的小区达到无私搭乱建、无散养畜禽、无开小片荒、无卫生死角、无乱堆乱放、无乱挖乱倒的标准;三是开展小区达标升级活动,按小区市容综合管理标准进行达标考核验收(详见附件3)。
7.加大对“乱挖”的查处力度。依据《
吉林市市政工程设施管理条例》,严厉查处擅自挖掘道路、未经审批破路、未及时恢复路面的行为。建立和完善道路挖掘管理工作制度和审批程序,形成审批、施工、恢复、监督各环节联动的管理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