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秦皇岛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农产品加工业发展的实施意见

  (二)壮大龙头企业
  坚持把发展农产品加工业与发展农业产业化结合起来,逐步构建布局合理,大、中、小企业并举,初、深加工搭配,民营、股份、外资等多种所有制共同发展的农产品加工企业体系。围绕酿酒葡萄、甘薯、玉米、水产、畜禽、水果、蔬菜等农业主导产业,重点培育和扶持一批产业链条长、带动力和市场竞争力强的农产品加工型龙头企业。按照“扶大、扶强、扶优”的原则,对竞争力强、外向度高、带动能力强的农产品加工型龙头企业,在信贷、税费、用地等方面给予扶持,促进其尽快上规模、上档次、上水平。鼓励企业改制、联合、兼并、重组,整合现有资源,建立“高、大、强、外”型农产品加工龙头企业,形成“大龙”带“小龙”、“小龙”连基地的发展格局。各县(区)要选择若干家重点农产品加工企业,制定优惠政策,重点扶持。
  (三)建设生产基地
  重点建设酿酒葡萄、甘薯、肉鸡、绿色安全猪、肉牛、水产品、蔬菜、干鲜果品、甜玉米、杨树用材林、中药材、食用菌、花卉等生产基地。根据市场和企业需求,在抓好优势农产品区域布局基础上,加强运销服务及道路、水电等设施建设;大力推广先进适用技术和标准化、规范化生产。在有条件的区域,围绕优势产业,扶持建立一批与国际质量标准接轨,通过国际质量认证的农产品出口生产基地。
  (四)推行质量安全标准体系
  制定和完善农产品加工制品的质量安全标准,建立标明产品标准等级的标识制度,健全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体系,逐步推广全程动植物检疫和农药、兽药、渔药等残留检测以及环境质量检测技术。积极推行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ISO14000(环境管理体系)、HACCP(Hazard Analysis Critical Control Point,危害分析和关键控制点。通过对关键控制点采取有效的预防措施和监控手段,使危害因素降到最小程度)食品安全管理体系认证,对食品生产加工企业实施食品质量安全市场准入制度。鼓励农产品加工企业开展绿色食品、无公害食品和有机食品认证,对通过国家级有机食品、绿色食品认证和省级无公害农产品认定的加工企业,给予一定的奖励。
  (五)扶持科技进步和技术创新
  鼓励现有企业加快引进国内外先进技术、设备和工艺,推广应用先进实用技术,改造传统农产品加工业。支持规模较大的加工企业建立技术研发中心,同科研单位、大专院校、技术推广部门加强合作,开发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新技术、新品种。市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对以食品工业为主体的农产品深加工项目贴息,在相应比例基础上适当倾斜。组织专门力量对农产品贮藏、保鲜、加工技术进行科技攻关,培育一批科技型农产品加工企业。市科技经费每年安排一定的资金,重点扶持农产品保鲜包装、精深加工、综合利用、环境保护等技术攻关。各县(区)政府要安排相应的专项资金,予以重点扶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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