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加强中小学幼儿园消防和用电管理,防止火灾事故的发生。按《
消防法》和《关于印发〈全市教育系统集中开展火灾隐患普查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淄教办字[2006]127号)等要求,配备消防设施和器材,并定期检查其功能是否完好,对有问题的做到及时维修或更换,注意加强火灾隐患普查整治工作,加强用电管理,确保用电安全,高度防范触电、火灾事故的发生,对易引起火灾的重点部位和易爆易燃物品要加大监控和管理的力度。制定易发事故应急预案,并组织师生演练,增强师生的自防自救和互救能力。
3、大力抓好学生幼儿饮食卫生工作,防止食物中毒事故的发生。认真贯彻落实《
食品卫生法》、《学校体育卫生工作条例》及《山东省学校集体食堂基本卫生要求》等法规文件,依法加强对校园及周边食品卫生监督管理。一是加强对学生幼儿良好卫生习惯养成教育。根据不同年龄段学生幼儿特点,有针对性地开展卫生知识教育、防疫知识教育,有效地控制流行病、传染病发生。二是着力抓好学生幼儿饮食卫生安全,建立健全食堂饮食卫生管理制度,校园杜绝三无食品。
4、加强交通安全教育、管理,减少交通事故的发生。认真贯彻实施《淄博市校车管理规定》,各中小学幼儿园要同公安交警部门开展各种形式的警校共建活动,对学生幼儿进行交通安全教育,加强对学生幼儿乘坐车辆的管理,接送学生幼儿的校车、驾驶员必须符合公安、交通部门的安全规定,严禁用无证、无牌、无安全保障的车辆接送学生幼儿,经批准的学生幼儿外出活动,不准租用证件不全和车况不良的车辆。加强对学校幼儿园公务用车管理和驾驶员的安全教育,学校幼儿园各种机动车辆平时加强保养和维护,严禁病车上路。
5、加大投入,抓好危房改造,确保校舍安全。落实中小学幼儿园校舍安全调度会制度、局领导与学校幼儿园联系点制度。定期对校舍安全工作进行指导和协调。对未竣工的危改项目学校幼儿园的工程进行督促检查,确保按时完工。会同计划、财政部门对危改资金的筹措及使用情况进行专项审计,尤其是中央、省、市专款的使用,确保专款专用。指导危改项目学校幼儿园搞好校舍档案的建设工作。
(六)加强协调,齐抓共管,狠抓落实。中小学幼儿园安全工作是一项系统工程,涉及方方面面,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学校幼儿园要积极协调有关部门,调动社会方方面面的力量,通力合作,共同努力,按照《
安全生产法》、《
义务教育法》、《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要求,认真履行职责,分头把关,各尽其责,共同做好学校幼儿园安全工作,推进全市教育系统安全工作再上新台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