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淄博市教育局关于印发淄博市教育局2007年度安全工作要点的通知

  (一)全面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继续实行目标考核。安全工作事关改革开放和发展的大局。单位行政正职是本部门安全工作第一责任人,对本部门安全工作负主要责任,分管安全工作的负责人对本部门安全生产工作负重要责任。分管其他工作的领导实行一岗双责,在做好分管工作的同时,必须对分管范围内的安全工作负直接领导责任。要进一步建立健全安全工作责任制,层层签订《安全目标管理责任书》,各单位要按照《学校安全工作责任制工作指标考核细则》的要求,将安全责任目标层层分解,责任到人。继续实行目标考核和风险抵押金制度。奖惩兑现,一票否决,并严格按照《安全生产法》和国务院第302号令的精神,对疏于管理引发事故的有关责任人要严肃追究其责任。
  (二)进一步健全安全管理网络,加大检查力度。重视安全管理机构和队伍建设,建立行之有效的监督管理网络体系,并从各个方面予以支持、保证。各单位要有计划地组织安全工作大检查,做到有目的、有内容、有总结、有记录,整改及时到位。市教育局将按市政府的要求每季度未会同有关部门对各单位的安全工作进行检查。
  (三)加强安全工作宣传教育。各单位要加大宣传力度,把学习新《义务教育法》、《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和规章作为今年安全工作的重要工作,结合本单位实际,制定学习宣传贯彻计划,使法律、法规的基本精神人人皆知。积极参加重大社会性宣传活动,师生安全教育有制度、有计划、有落实、有总结。
  (四)要加强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管理。学校幼儿园不得将教学设施或房屋租赁给从事危险化学品和有毒有害作业的单位从事相关生产经营活动,不得将学校幼儿园操场等活动场所对外出租。
  (五)抓重点、查隐患,确保中小学幼儿园安全。
  1、认真做好中小学幼儿园及周边的安全工作,创造良好的校园治安环境。学习推广“德阳经验”,警校共育,积极协调公安等部门,加强学校幼儿园及周边治安整治工作。加强师生思想政治工作,建立健全有关制度,进一步加强对校内论坛、讲座、社团和校内自办刊物的管理和引导,坚决同邪教和社会丑恶现象作斗争,加强互联网和校园网的安全管理工作,严防有害信息在网上传播,严防各类有害信息的传播。深化平安和谐校园创建活动,完善校内安全保卫制度。加强校内治安管理,确保学校安全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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