淄博市教育局关于印发淄博市教育局2007年度安全工作要点的通知
(淄教督字[2007]7号)
各区县教育(教体)局、高新区地事局,淄矿集团教育处,局属各单位:
现将《淄博市教育局2007年度安全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附:淄博市教育局2007年度安全工作要点
二OO七年三月一日
淄博市教育局2007年度安全工作要点
为把学校安全工作纳入法制化、制度化、规范化管理的轨道,减少各类事故的发生,确保师生的生命和国家财产安全,确保学校各项工作的有序运行,确保全市教育事业的健康发展,根据《
安全生产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的规定,结合目前学校安全工作形势,制定2007年度安全工作要点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及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精神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建设平安和谐学校,构建和谐教育为目标,牢固树立以人为本的安全工作理念,突出师生安全这一重点,抓好责任制落实、安全标准化建设和单位主体责任三个关键,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立足防范、健全网络、强化监管、突出重点、深化整治,促进全市教育系统安全工作健康发展,为全市教育事业的改革与发展创造和谐良好的环境。
二、安全事故控制目标
(一)杜绝本单位责任死亡事故和火灾事故,并且事故起数、受伤人数和经济损失比2006年度降低5%;
(二)杜绝学生集体食物中毒事件;
(三)杜绝学校房屋、设施倒塌、损坏及人员疏散通道不畅造成的伤亡事故;
(四)学校实验室的试验药品和从事化工产品制造的校办工厂的产品合格率达100%;
(五)根据《
安全生产法》、国务院(2001)302号令的规定,杜绝在管辖和职责范围内发生因行政审批(包括核准、批准、许可、注册、认证、颁发证照、竣工验收等)中失职、渎职、违规而引发的安全事故;
(六)由市综治委牵头,对学校周边环境进行综合治理。达到治安状况良好,交通秩序井然有序,周边环境得到进一步改善。
三、主要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