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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成立西藏自治区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协调领导小组的通知

西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成立西藏自治区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协调领导小组的通知
(藏政办发[2006]124号 二00六年十月十八日)


各行署、拉萨市人民政府,自治区各委、办、厅、局:
  为切实加强对我区农牧区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工作的组织和协调,自治区人民政府决定成立自治区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工作协调领导小组。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领导小组成员
  组 长:杨海滨 自治区副主席
  副组长:桑杰扎巴 自治区人民政府副秘书长
      帕巴次诚 自治区交通厅党委书记、副厅长
      赵世军 自治区交通厅厅长
      余和平 自治区发展改革委副主任
      姚瑞峰 自治区财政厅副厅长
  成 员:冉仕平 自治区交通厅副厅长
      李留丰 自治区交通厅公路管理局局长
      肖 白 拉萨市副市长
      胡新生 日喀则地区行署副专员
      吾金平措 昌都地区行署副专员
      平措多吉 林芝地区行署副专员
      尹振海 山南地区行署副专员
      陈春生 那曲地区行署常务副专员
      王 峻 阿里地区行署副专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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