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健全组织加强对整顿规范工作的领导
为了加强对整顿规范矿产资源开发秩序工作的领导,市政府决定成立整顿和规范矿产资源开发秩序领导小组,由李洪卫副市长任组长,市国土资源局局长姚兆荣任副组长,市国土资源局、市发展改革委、市监察局、市国资委、市公安局、市财政局、市环保局、市工商局、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河北煤矿安全监察局冀东分局秦皇岛安监站、市水务局、市林业局、市电力公司的负责同志为成员。市整顿和规范矿产资源开发秩序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国土资源局,负责领导小组日常工作。各有关部门要加强沟通与协调,并抽调专人负责整顿和规范矿产资源开发秩序工作。各县、区政府要高度重视整顿和规范矿产资源开发秩序工作,成立相应的机构,切实做好整顿规范的组织领导工作。要把整顿规范工作纳入工作日程,建立和落实工作目标责任制,确保责任到位、措施到位、整改到位。县、乡政府是这次整顿和规范矿产资源开发秩序的关键,要牢固树立全局观念,摒弃地方保护主义和短期行为,全面完成整顿和规范工作的目标任务。各级政府、各有关部门要增强责任感,各负其责,主动协调,积极配合,严防推诿扯皮,共同把这项工作抓实抓好。
四、制定切实可行的实施方案
各县、区政府要按照要求,结合本地区实际,制定工作方案。实施方案要坚持整顿和规范相结合的原则,明确本地区整顿和规范的目标、重点和具体措施。要按照2005年以“治乱”为主,2006年以“治散”为主,2007年全面完成整顿规范各项任务的总体安排,突出阶段性重点工作,分阶段部署和安排工作,整顿和规范工作的内容,既要涵盖《
国务院关于全面整顿和规范矿产资源开发秩序的通知》要求的六项整顿任务和六项规范任务,又要突出本地区的重点和专项任务。其中围绕2005年“治乱”任务,要全面安排对各种违法违规开采矿产资源行为进行全面排查、对正在实施的地质勘查项目进行全面检查、对矿产资源管理中存在的问题进行全面清查的“三查”工作,以迅速遏制破坏矿产资源开发秩序的各种违法违规现象反弹势头。重点对小铁矿、小煤矿等开发中的突出问题以及影响重要公路、铁路安全和旅游景观、严重污染和破坏环境的采矿行为,抓好专项整治工作。要突出清理和解决矿产资源管理中存在的问题,特别是要严格采矿权、探矿权管理,坚决制止一些地方越权、违法干预采矿权、探矿权设置的问题。要按照省政府“整合矿产资源调整矿山布局实施意见”的要求,安排好资源整合工作,解决矿山布局不合理的问题。要明确各级政府的责任,建立整顿和规范工作责任体系,既要统一行动,联合执法,又要充分发挥各职能部门的作用,形成协调行动、齐抓共管的局面。各县、区要在2005年10月31日前将上述实施方案报送市整顿和规范矿产资源开发秩序领导小组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