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皇岛市人民政府关于全面启动整顿和规范矿产资源开发秩序工作的通知
(秦政[2005]173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
为认真贯彻《
国务院关于全面整顿和规范矿产资源开发秩序的通知》(国发[2005]28号)、《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启动整顿和规范矿产资源开发秩序工作的通知》(冀政传[2005]14号)等文件精神,现将我市全面启动和做好整顿规范矿产资源开发秩序工作的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提高对整顿规范矿产资源开发秩序工作的认识
多年来,全市各级各有关部门针对矿产资源开发中存在的突出问题,齐抓共管,持续开展了治理整顿,取得了较好的成效。特别是去年以来,全市按照省政府安排部署开展了“集中治理整顿矿产资源管理秩序”工作,集中了三个月的时间,对全市476个矿山进行了“一矿一卡”的清理,共取缔无证采矿59个,查处各类违法采矿案件36起,清查处理各类问题126项。经过集中整治,全市大规模群发性非法开采的势头得到了初步遏制,基本保持了全市矿产资源开发秩序的基本稳定。但是由于多方面的原因,矿产资源开发中存在的深层次矛盾和问题尚未得到彻底解决,一些地区开发秩序仍然比较混乱;在矿产资源集中产区矿山布局不合理,小矿数量偏多;矿产资源开发中经营粗放,资源浪费,环境破坏严重,安全生产事故频发等问题仍较突出。尤其是最近一个时期,由于矿产品需求旺盛,价格上涨,一些地区群发性无证勘查开采、越界开采和乱采滥挖等各种违法违规行为出现反弹。上述问题在铁矿和煤矿尤为突出,直接影响着矿产资源对经济社会发展的保障能力。各级各有关部门要充分认识整顿和规范矿产资源开发秩序工作的重要意义,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全面整顿和规范矿产资源开发秩序,坚决制止矿产资源开发中的乱采滥挖和严重浪费现象,创造良好的矿产勘查开采环境。
二、认真做好学习贯彻和宣传工作
各县、区人民政府要组织有关部门和政府的领导,集中一段时间认真学习贯彻《
国务院关于全面整顿和规范矿产资源开发秩序的通知》、《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启动整顿和规范矿产资源开发秩序工作的通知》等文件精神,深刻领会,把思想认识真正统一到国务院和省政府的要求上来。
要加大宣传力度,大力宣传矿产资源保护和合理开发利用方面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宣传矿产资源属于国家所有,由国务院行使国家对矿产资源的所有权;宣传国务院开展全面整顿和规范矿产资源开发秩序的重大意义和目标任务;宣传依法行政,建立和维护良好矿产资源开发秩序的重要性;宣传统一规划,合理布局,提高资源利用水平的科学意义。各地要在2005年底前充分利用电视、广播、报刊等新闻媒体集中开展宣传报道,扩大社会影响,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把整顿和规范矿产资源开发秩序的重要意义和国务院的要求宣传到各家各户和各个矿山企业,使之深入人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