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建设厅关于报送2006年工程勘察设计统计年报的通知
(粤建办设函[2007]36号)
广州市建委、深圳市规划局,各地级以上市建设局,省直有关单位:
现将建设部工程质量安全监督与行业发展司《关于报送2006年工程勘察设计统计年报的通知》(建质技函[2007]9号)转发给你们,请根据文件精神并结合我省的具体要求认真落实好统计年报的工作。我省2006年工程勘察设计统计年报及2007年定期报表工作的具体要求如下:
一、持有工程勘察、工程设计和专项工程设计证书的企业,均应按要求报送统计报表,对未按时报送统计报表的企业,我厅将在广东建设信息网上通报。
二、2006年工程勘察设计统计年报和2007年的定期报表继续执行建设部2006年下发的《工程勘察设计统计报表制度》(此“报表制度”可在广东建设信息网“本站动态”栏目里查阅)。其中,建勘设1表至5表为年度统计,由所有持有勘察设计资质证书的企业填报,报送方式为纸质报表和电子数据。勘察设计企业通过网络成功的上报统计数据后,打印上报报表并加盖企业公章于2007年3月6日前报地级以上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省属、部属驻穗勘察设计企业直接报省建设信息中心),各地级以上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在3月12日前完成数据的催报及审核工作。
三、建勘设6表为季度统计,由甲、乙级勘察设计企业通过网络上报,报送时间为每季度后10个工作日内。各地级以上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在上报截止期后5个工作日内完成数据的催报及审核工作。
四、各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年报汇总表申报的具体要求
(一)上报2006年本市勘察设计企业年报汇总表一套,封面有本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认真做好本地区年报汇总说明(本地区实有企业数量、上报企业数量、未报企业清单和原因,表格见附件)和年报统计分析(结合本年数据,对本地区勘察设计行业发展做一简要分析论述)。
五、“企业勘察设计管理信息系统”软件的具体操作和技术问题由软件开发商“北京建设信源资讯有限公司华南分公司”负责解释,联系电话:(0760)8920836、8920803(兼传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