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加快建筑节能推进的步伐。各级建设部门要加强对本地区资源节约工作的指导、组织和协调,制定“四节”工作计划,明确目标和要求,深入开展“四节”工作的宣传教育,使“四节”成为全社会的自觉行动。认真贯彻执行建筑节能设计标准,继续开展对全省建筑节能设计人员的培训,提高建筑节能设计水平。完善建筑节能施工图审查备案制度,建立建筑节能施工监理、竣工验收备案和建筑能耗标识制度,把建筑节能工作落实到建设的全过程。认真抓好建筑节能示范工程,结合广东的气候特点,抓好建筑隔热、遮阳、组织自然通风和应用太阳能的住宅小区试点,每个城市选择一、二个住宅小区作为试点,并抓出成效;抓好既有建筑节能改造试点,每个城市选择一、二个公共建筑、办公楼进行节能改造。
四、加强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改善城市生态环境
8、继续推进治污保洁工程。编制“十一五”污水、垃圾处理规划。制定《广东省城市污水处理收费管理办法》,健全污水和垃圾处理收费机制,加大污水和垃圾处理设施建设的投入,提高污水处理率和垃圾无害化处理率。
9、提高公用事业的服务水平。编制“十一五”城市供水规划,加强生活饮用水安全管理,严格贯彻执行国家《
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开展水质检测工作,确保生活饮用水安全。制定《市政公用设施BOT、TOT管理办法》,完善投融资体制,加快市政公用事业的市场化、规模化和产业化步伐。完善公用事业监管机制,加强对公用事业产品和服务的监督检查,提高产品质量和服务水平。大力实施公共交通优先发展战略,抓好城市公共客运交通规划的编制工作,加大对城市公共交通的资金投入和政策扶持力度,加强公共交通设施建设,完善公共交通网络,改善市民出行结构,提高城市公共交通的服务水平。
10、促进绿色广东建设。认真贯彻《
风景名胜区条例》,加强风景名胜区的规划管理和综合整治力度,坚决制止破坏风景名胜资源和侵占风景名胜区土地的违法行为,加强风景名胜资源的保护。以创建国家园林城市为抓手,开展“广东省园林城市、县城”活动,提高绿化水平,改善城市生态环境。
五、坚持不懈地抓好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管理,整顿和规范建筑市场秩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