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建设厅印发2007年广东省建设工作要点的通知
(粤建法字[2007]18号)
广州市建委,各地级以上市建设局、规划局(规划国土局)、城建局(市政园林局、公用事业局、市容环卫局、城管局、水务局)、房管局(国土房产局):
现将《2007年广东省建设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区、本单位的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广东省建设厅
二00七年二月十五日
2007年广东省建设工作要点
2007年是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积极推进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的重要一年。做好今年各项建设工作,实现城乡建设又好又快发展,对于迎接党的十七大胜利召开,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2007年全省建设工作的总体要求是,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全国建设工作会议和省委九届十次全会精神,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重大战略部署,发挥城乡规划的统筹和先导作用,促进城镇化健康发展,深入贯彻房地产调控政策,完善住房保障体系,加大建筑节能和安全生产工作力度,完善市政公用服务设施,提高城乡人居环境水平,促进依法行政,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精神文明建设,开创我省建设事业的新局面。
按照上述要求,2007年要重点抓好以下工作:
一、全面落实房地产市场调控政策,着力构建住房保障体系
1、切实调整住房供应结构。深入贯彻国家关于房地产的调控政策,适当加大土地供应量,落实年度住宅建设计划,使商品房供应量基本满足市场需求;运用规划等调节手段,调整住房供应结构,增加面向中低收入家庭的中低价位、中小套型普通商品住房供给,稳定市场供求关系,保持房地产业合理的发展规模和增长水平。
2、努力完善住房保障体系。一是强化政府解决低收入家庭住房问题的责任,确保将土地出让净收益不低于5%的比例用于廉租住房建设,实现“十一五”住房建设规划中政策性住房建设的目标,完善经济适用房和廉租房的租售管理,有步骤解决好低收入群众住房问题。二是加强对住房公共政策研究,提出符合我省实际的公共住房政策和规划,研究和实施公共租赁住房制度,促进住房保障向“租售并举”转变,有针对性地解决低收入群众住房问题。三是完善住房政策。在调查研究的基础上,提出完善我省住房货币分配等有关房改政策,经批准后逐步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