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广东省建设厅关于住房建设规划编制工作的指导意见

广东省建设厅关于住房建设规划编制工作的指导意见
(粤建房字[2006]103号)


各市、县建设局、房管局、规划局: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建设部等部门关于调整住房供应结构稳定住房价格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06]37号),指导各城市(包括县城,下同)做好住房建设规划编制工作,根据省政府办公厅粤府办[2006]50号精神,经研究,现提出以下意见,请结合当地实际贯彻执行。

  一、住房建设规划的编制原则

  (一)要以努力完善住房保障体系、满足广大群众的基本住房需求为基本目标,促进房地产业平稳健康发展。

  (二)依据本地区经济社会发展“十一五”规划、城市总体规划和近期建设规划,充分考虑城市的各类住房(含商品住房、经济适用住房、廉租住房等,下同)需求,结合资源环境条件的实际,合理确定各类住房的建设规模。既要坚持市场化方向,又要重点发展满足当地居民自住需求的中低价位、中小套型普通商品住房,同时兼顾发展面向低收入群众的保障性住房。

  (三)调整住房供应结构,引导资源节约型住房消费。根据国家对住房供应结构调整的要求,按照总量与项目相结合的原则,统筹落实新建商品住房结构比例要求。

  (四)充分考虑城镇中低收入居民家庭对交通、公共服务等设施条件的需求,合理安排廉租住房、经济适用住房、普通商品住房建设用地的区位,改善中低收入群众的生活环境,降低生活成本。

  二、住房建设规划的编制内容

  为提高规划的科学性、指导性、可行性,住房建设规划应主要包含以下内容:

  (一)住房现状、需求和供应分析

  1、当前城镇住房状况分析:包括住房建筑面积总量、户籍人口和常住人口数量、按户籍人口和常住人口计算的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住房自住、出租、闲置的面积和比例;直管公房的面积和出租情况;城镇住房困难户的住房情况。

  2、近年住房供应和销售情况分析:近五年住房供应、销售、空置的总量、套型结构和空间布局情况。

  3、住房需求分析:结合城市经济社会发展情况和住房需求调查情况,分析“十一五”规划期内各类住房的需求情况;划分低收入群体和住房困难标准,分析政府提供住房保障的范围和解决的方式。


第 [1] [2] 页 共[3]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