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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信息产业厅等部门和单位关于联合推进农村信息化意见的通知


  鼓励信息产品制造商研发和推广适合农村使用、质优价廉的信息终端和软件产品。积极引导电信运营企业、各类信息内容提供商和软件企业开发具有农村特色的信息内容,以多种形式、多种途径为农民提供适用的市场、科技、教育、卫生、气象等信息服务。支持电信业务经营者制订符合国家政策的农村信息服务优惠资费措施,大力推动欠发达地区的信息化普及服务,将山区信息化扶持政策落到实处,把信息化成果推广应用到广东省农村地区。

  六、工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由省信息化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召集,省委农办以及省发展改革委、经贸委、农业厅、科技厅、教育厅、民政厅、卫生厅、劳动保障厅、旅游局、广电局、气象局、农科院和团省委等单位参加,每年组织1-2次农村信息化工作协调会议,研究、制订农村信息化发展规划和实施方案等重要事项,加强对广东省农村信息化工作的宏观指导。各地、各有关部门要根据省的部署和要求,认真抓好各项工作的组织落实。

  (二)加强政策扶持和宣传。

  省直各有关部门要积极研究制订信息化支农、惠农的政策,切实落实已有的优惠政策。要及时总结、推广农村信息化建设的先进经验,加强农村信息化宣传工作,形成全社会关心支持信息兴农、助农的良好氛围。各地要根据本意见,结合本地实际,研究制订信息化支持农村发展的实施意见。

  (三)加大政府资金投入。

  各有关部门在推进山区信息化建设、“金农工程”、“金保工程”、科技信息“直通车”工程、校校通工程和广播电视村村通工程等项目的过程中,要切实加大对农村地区的资金投入,重点向山区和东西两翼倾斜。在加大政府投入的同时,要大力引导社会资金投向农村信息化建设,支持质优价廉的信息终端和系统在农村的推广应用。加强农村信息化关键共性技术研究。

  (四)抓好重点工程和示范项目建设。

  各有关部门要切实抓好信息兴农重点工程建设,提高整体推进效果。进一步加强组织农业信息化、农村管理信息化、农村信息化培训等的试点和示范工作,通过示范带动,全面推进“信息兴农工程”。

  (五)积极调动社会力量广泛参与。

  各有关单位要充分发动中介机构、行业协会、高校科研机构、企业和相关专家广泛参与,形成广东省全社会共同推进“信息兴农工程”的格局。扶持面向农村提供信息服务的中介机构和行业协会,建立完善信息化咨询、监理和人才培训等信息服务体系。调动高校科研机构和信息技术企业,研究农村信息化应用的相关技术和产品。支持有关涉农企业开展农村信息化服务。广泛调动各级人力资源,建立专家队伍,发挥专家在农村信息化建设中的决策支持和服务指导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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