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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信息产业厅等部门和单位关于联合推进农村信息化意见的通知

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信息产业厅等部门和单位关于联合推进农村信息化意见的通知
(粤府办[2007]11号)


各地级以上市人民政府,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省信息产业厅等部门和单位关于联合推进农村信息化的意见》业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执行中遇到的问题,请径向省信息产业厅反映。

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七年二月十五日

关于联合推进农村信息化的意见
(省信息产业厅、省委农办、省发展改革委、省经贸委、
省科技厅、省农业厅、省教育厅、省卫生厅、
省劳动保障厅、省民政厅、省广电局、
省气象局、省农科院、团省委)

  为贯彻落实省委九届七次、八次全会精神,以及《中共广东省委、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决定》(粤发〔2006〕4号)和《广东省信息化发展纲要(2005-2020年)》(粤发〔2005〕11号)的要求,加强部门资源整合,共同推进农村信息化,促进广东省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提出如下意见。

  一、发展背景

  近年来,在省委、省政府领导下,我省农村信息化建设取得显著成绩。我省相继启动山区信息化建设、“金农工程”、“金保工程”、农村科技信息“直通车”工程、广播电视村村通工程等项目,有力地推动了农村信息技术的普及应用,农村信息基础设施逐步完善,农业信息资源开发力度不断加大,信息技术开始在农业和农村广泛应用,促进了农村经济社会发展和农民增收。但是,由于缺乏统筹规划,我省农村信息化建设资源分散、重复建设等问题依然存在,在一定程度上制约了农村信息化的快速发展。为此,必须进一步整合部门资源,积极引导社会力量参与,充分发挥各方资源优势,联合推进我省农村信息化建设,促进农村经济、政治、文化、社会发展和基层组织建设。

  二、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围绕“生产发展、生活宽裕、乡风文明、村容整洁、管理民主”的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总体要求,发挥政府的引导、协调和服务作用,大力加强各级政府部门、企业和其他社会机构的信息资源整合,促进政策、资金、基础设施和机构人员的有效利用。主动开放政府信息资源,调动企业和其他社会机构积极参与,共同构建农村综合信息服务体系,完善农村信息基础设施,提高农民信息应用能力,有组织、有重点、有步骤地推进全省农村信息化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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