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秦皇岛市人民政府关于做好建设节约型社会近期重点工作的实施意见

秦皇岛市人民政府关于做好建设节约型社会近期重点工作的实施意见
(秦政[2005]184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事业单位:
  为加快建设节约型社会,根据《国务院关于做好建设节约型社会近期重点工作的通知》(国发[2005]21号)、《河北省政府关于做好建设节约型社会近期重点工作的实施意见》(冀政[2005]72号)和国务院、河北省做好建设节约型社会近期重点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结合我市实际,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建设节约型社会的总体思路
  建设节约型社会的总体思路是: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按照贯彻实施科学发展观和走新型工业化道路的要求,坚持经济发展和环境保护并重、资源开发与节约并重。以节约利用资源和提高资源综合利用效率为核心,以节能、节水、节地、节材、以及提高资源综合利用水平和发展循环经济为重点,推动体制创新、制度创新和管理创新。完善政策措施,综合运用经济、法律、行政、科技和教育等多种手段,形成政府大力推进、市场有效驱动、公众自觉参与的机制,逐步建立适合我市市情的、有利于循环经济发展的运行机制,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加快建设节约型社会步伐。
  二、近期建设节约型社会总体目标
  1.到2006年,每万元生产总值(GDP)能耗比2003年降低5%,由1.65吨标煤降到1.57吨标煤;万元GDP耗水降低5%,由40吨降到38吨;工业用水重复利用率由80%提高到83%;农业灌溉水利用系数由0.45提高到0.5。建立起发展循环经济建设资源节约型社会的评价考核体系,培育一批循环经济型企业和园区,公众的资源节约意识显著增强。
  2.到2010年,万元GDP能耗比2006年降低10%,达到1.43吨标煤;万元GDP耗水降低5%,达到36吨;工业用水重复利用率提高到85%;农业灌溉水利用系数达到0.60。基本建立起发展循环经济建设资源节约型社会的法规体系、标准体系、政策支持体系、技术创新体系;建立起运转有效的再生资源回收和循环利用体系;资源开采、消耗类和加工类企业基本建成循环经济型和资源节约型企业,工业园区和中心城市建立起完善的循环经济体系;公众的资源节约意识进一步增强,发展循环经济和建设资源节约型社会的自觉性进一步提高。
  三、近期推进节约型社会建设重点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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