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卫生厅关于2007年为农牧民健康办实事工作计划的通知
(青政办[2007]4号)
西宁市、各自治州人民政府,海东行署,省政府各委、办、厅、局:
省卫生厅《关于2007年为农牧民健康办实事工作计划》已经省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青海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00七年一月十二日
关于2007年为农牧民健康办实事工作计划
(省卫生厅 2007年1月)
为了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和省委十届九次全委会精神,大力发展农村牧区卫生事业,不断提高农牧民健康水平,努力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做贡献,按照“整合项目,统筹规划,解决突出问题,力求实事办好”的原则,2007年多渠道筹资1.4亿元,为农牧民健康办10件实事。
一、具体内容
(一)进一步完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政策,不断提高农牧民受益水平。提高参合农牧民家庭帐户基金标准,实行大额度住院费用第二次补助,农牧民受益率提高10%。
(二)加强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经办机构管理能力和信息化水平建设,为207个乡镇经办机构配备计算机,提高经办机构信息管理水平。
(三)实施农牧区卫生服务体系建设与发展规划,切实改善农村牧区卫生服务条件。年内建设11所县医院、5所县妇幼保健机构、7所县中藏医医院、71所乡镇卫生院,完成台湾慈心慈善基金会捐赠11所乡镇卫生院改扩建项目。
(四)实施“卫生八”、“卫生十一”项目,为185所乡镇卫生院配备基本诊疗设备。
(五)改善村卫生室基础条件,整县推进标准化村卫生室建设,在西宁市、海东地区、环湖三州建设标准化村卫生室980个;为青南地区 106所乡镇卫生院配备流动卫生服务车,实行固定服务与流动服务相结合,提高偏远地区卫生服务可及性。
(六)加大严重危害农牧民健康的重大疾病干预力度,降低发病率。加强农牧区艾滋病、性病监测防治工作,完成重点地区、高危人群HIV抗体监测5万人份;完成发现2000例农牧民涂阳肺结核病人防治任务,规范化治疗率达 90%,治愈率达85%;为班玛、久治、称多三 县400余名农牧民包虫病患者进行医疗救治。
(七)开展城市卫生对口支援农村牧区卫生工作,帮助基层提高卫生服务能力和医疗技术水平。组建两支“卫生支农省级医学专家服务团”深入农牧区开展“送医、送药、送健康知识”活动,组派15支省级扶贫医疗队对口帮扶 15个国定贫困县医院,州、县综合医院对口帮扶90所乡镇卫生院,达到派一支医疗队、指导开展一批业务、示教一批手术、培养一批医疗骨干、建立一套技术规范的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