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农牧厅要稳步推进土地和草场流转,支持农牧民以土地、草场使用权依法入股、转让等方式参与收益,发展适度规模经营。完善土地征用补偿机制,有效保护基本农田。全面推进农牧区综合改革,巩固和深化农村税费改革的成果。
省财政厅要进一步规范财政转移支付,稳步推行“省管县”和“乡财县管”财政体制,促进公共财政体制建设。深化部门预算、国库集中收付;政府采购和收支两条线制度改革,健全预算绩效评价和审计监督制度,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省财政厅、人民银行西宁中心支行要严格执行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制和备案制,规范政府投资行为,改进投资调控,健全政府偿债机制。配合国家商业银行改革,吸引鼓励社会资本投资地方金融机构,增强融资能力。要进一步规范发展信托、保险、证券、基金、担保等多元化金融产品,拓宽融资渠道。
省发展改革委要完善水价、土地价格形成机制,推进电价改革,建立反映市场供求和资源稀缺状况的价格形成机制。
三、完善知识产权保护体系
由省保护知识产权领导小组负责,建立举报盗版、假冒和冒充专利等行为的奖励机制,加大对知识产权侵权违法行为的查处和打击力度。研究和制订激励企业和个人申请国内外商标、专利和软件版权的政策,对申请国内外专利的单位、个人和对我省原创性自主知识产权的转化以及具有市场前景的专利技术项目,给予大力支持和奖励。在认真履行知识产权保护义务的同时,充分利用WTO规则及争端解决机制,积极抵制违背 WTO原则和严重损害企业利益的滥用知识产权的行为。培育和规范一批专业化、国际化的知识产权中介服务机构。促进行业协会采取自律行动,制定行业知识产权保护公约,解决行业性知识产权纠纷和争端。商标、版权、专利、海关等部门要切实加强调查研究,科学把握本行业的特点和规律,加强对重点地区、重点领域工作情况的督促检查,全面推进知识产权保护工作。
四、建立和完善社会信用体系
省整规办(信用办)牵头,积极推进我省“诚信政府”建设步伐,进一步加强企业信用管理,大幅度减少因授信不当导致合约不能履行的行为,增强信用风险的防范能力,充分发挥人民银行企业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作用,不断完善对失信企业和机构的市场约束机制。依托人民银行已经建成的个人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建立个人信用信息共享平台。
各级政府要完善企事业单位信用分类监管制度,对一贯守法经营的单位在产品宣传、融资授信、年检商检、招标投标、信贷、担保、工商注册、税务报关等方面给予优先或支持,建立长效 保护和激励机制;对故意逃废债务、拖欠工资、恶意违约、商业欺诈、制假售假、哄抬物价、欺行霸市、提供或者使用虚假资信证明等严重失信行为的企事业单位和个人,实行重点监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