淄博市教育局关于认真做好2007年全市中小学幼儿园安全工作的通知
(淄教督字[2007]6号)
各区县教育(教体)局、高新区地事局,局属各学校幼儿园:
根据《
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认真做好2007年中小学幼儿园安全工作的意见》(教基厅[2007]3号)要求,结合我市实际,现就认真做好2007年全市中小学幼儿园安全工作通知如下,请认真贯彻执行。
一、要从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高度,进一步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把加强学校幼儿园安全工作作为当前教育工作的一项重要任务,摆在突出位置,强化管理,狠抓落实,将工作做深、做细、做实,确保师生安全,为我市两会的顺利召开和党的十七大的胜利召开创造良好的氛围。
二、要进一步加大对学校幼儿园安全工作的指导和监督的力度,指导学校幼儿园建立安全工作机构或明确专(兼)职负责人,健全和完善各项安全制度和安全应急机制,全面落实安全工作责任制和事故责任追究制。争取通过一年的努力,各学校幼儿园基本制订安全预案,覆盖学校幼儿园安全管理各环节的安全工作责任制得到全面落实。
三、广泛开展创建平安和谐校园活动。进一步明确创建平安和谐校园的具体目标要求,努力建设和谐的校园文化,形成良好的校园文明,创建积极向上的校园氛围,确保校园安全、卫生,建设平安、健康、文明、和谐的校园。通过创建活动,形成一批先进区县和先进学校。市教育局将适时召开创建平安和谐校园活动经验交流会,及时总结和宣传创建平安和谐校园先进学校的典型经验。
四、继续抓好学生上下学接送车辆的排查整治工作。认真贯彻《淄博市校车管理规定》,在2006年校车排查整治工作的基础上,重点解决农村地区使用拼装车、报废车、货车、拖拉机和非法营运客车接送学生上下学问题。
五、深入开展学校及周边治安综合治理。继续贯彻落实《
公安机关维护校园及周边治安秩序八条措施》和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做好中小学安全工作六条措施》,深入学习德阳经验,采取有力措施,大力整顿学校周边的交通秩序,坚决取缔黑网吧,尤其要坚决防止校外犯罪分子侵入校园、伤害学生事件发生。要及时发现并妥善处置校长或教师自身存在的安全隐患或心理问题,注意化解个别师生间和学生间矛盾,避免因矛盾激化而引发伤害事故。通过一年的努力,学校及周边治安环境得到进一步改善。
六、要重点加强农村学校幼儿园安全管理工作,尤其是寄宿制学校幼儿园的安全管理。重点做好农村学校幼儿园安全基础设施建设,改善农村学校幼儿园食堂、饮用水、厕所等设施和条件。要定期开展辖区内学校幼儿园安全排查工作,针对学校幼儿园安全的薄弱环节,采取有效措施,彻底整改,消除隐患。严禁义务教育段学校在节假日和晚上补课,杜绝因大班额带来的拥挤踩踏等安全事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