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强交通秩序管理。深化“畅通工程”,积极推行科学管理手段,加快智能交通管理指挥系统(GZ-ITMS)和自适应交通控制系统(SCATS)建设,逐步实现全市环城高速公路以内的路口由SCATS系统控制,实现城市主要干道的“线控”和主要区域的“面控”以及交通信号智能管理。协调完善轨道交通、城市公交、机动车、行人和自行车五大网络系统的管理,增设和完善交通标志、标牌、标线和电子屏等设施,改造和建设一批与城市发展相适应的停车场,创建交通文明示范路段和交通文明示范路口。大力开展文明交通宣传教育,提升市民的文明交通意识。
--加强食品药品安全管理。全面实施食品放心工程计划,完善食品放心工程体系,加强对各类食品生产销售企业的管理。在全市各大市场、商场、超市基本建立市场食品准入管理制度。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食品和非法行医、非法药品制售行为,坚决取缔无证照生产经营行为,严防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发生。
--加强城市管理长效机制建设。抓好城市管理信息系统建设,推行“电子城管”的管理模式,加强信息管理和综合利用,优化整合市、区、街的管理资源。完善“两级政府、三级管理、四级网络”的城市管理体制,基本形成“统一领导,分级负责,以块为主,条条保证,管罚并重,社会监督,依法治城”的城市管理格局。建立跨部门联合处理市民意见和建议的渠道,达到一家接报、多家联动、及时解决的要求。理顺城市管理相关部门职能,逐步建立专业执法与综合执法相结合的执法体系。健全城市管理法规,完善行政执法机制,认真抓好各项法规和制度的落实,切实提高城市管理的法制化水平。建立健全城市管理考核评议机制,加强舆论监督和群众监督的力度。
(四)大力实施“青山绿地、蓝天碧水”二期工程,进一步加强城市生态环境建设。
坚持生态优先,加大环保投入,抓紧实施“青山绿地、蓝天碧水”二期工程,大力抓好环保基础设施建设,积极推进以治理污水、废气、噪声等污染源为重点的环境综合治理,建立和完善环境监测预警体系和环境执法监督体系,加快环境监控指挥中心建设,进一步加快城市生态环境建设步伐,不断拓展城市的可持续发展能力。
--加强水环境综合整治。完善企业排污许可证管理制度和污染物总量控制制度,按期完成化学耗氧量排放总量控制计划;调整优化产业结构,加快淘汰高能耗、高水耗、高排放的纺织、造纸等重污染企业,积极推行清洁生产;抓好重点工业企业的污染治理和排污达标工作,实现重点工业企业污染物排放稳定达标;完善在线监控系统建设,加强对重点企业的排污监管,提升环保监督管理的手段;制定完善重点企业、敏感行业的环境安全应急预案,提高环境安全应变能力。全力推进河涌截污与综合整治,继续加大投入,加快建设和完善城市生活污水处理系统,积极探讨污水处理厂建设与运营的市场化机制,研究制定相关政策,推进环境基础设施建设与运营的投资多元化、产权股份化、运营市场化和服务专业化;抓好珠江综合整治及一河两岸生态景观的营造,基本消除城市河涌黑臭现象;积极开拓西江水源,保护西部水源,强化以综合整治流溪河、沙湾水道和东江北干流等水源保护区为重点的饮用水源保护工作,确保饮用水源地水质达标率和城市水域功能区水质达标率的稳定达标。
--加强大气环境污染综合整治。严格控制和削减二氧化硫排放总量,进一步推进工业企业烟气脱硫工作,确保全部重点企业的废气排放达到省或国家排放标准及总量控制的要求;控制燃煤使用量的增长,实现能源结构优化和能源供应的多元化、清洁化;积极推广采用高效除尘设备,大力控制工业企业氮氧化物的排放,开展碳氢化合物等挥发性有机污染物、细颗粒、灰霾和臭氧污染预防、污染控制问题的研究,建立臭氧和PM2.5、PM10的常规监测系统;严格对建筑工地和市政施工工地的管理,加强裸地管理并对闲置工地进行硬底化或绿化,增加道路洒水喷淋频次,防治道路扬尘污染;加强对饮食服务业的规划控制和监督管理,建立油烟设施运行管理监督机制,减少中心城区饮食服务业扰民问题;加强机动车尾气污染的治理,积极推广清洁能源的使用,全市公交车、出租车全部使用清洁能源,尾气排放达到国Ⅲ标准。
--加强固体废弃物处置。抓好城市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设施建设,推行垃圾分类处理,建立垃圾收运处理体系,提高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处理率。加快推进李坑填埋场污水处理站扩容工程、广州市兴丰生活垃圾卫生填埋场渗漏液处理厂扩容工程等的建设,解决垃圾运输过程中的滴漏污染问题。加快推进广州市废弃物安全处置中心和工业固体废物处理中心建设,加强对医疗废物和危险废物的管理和安全处置,强化对市政污泥、建筑垃圾和城市粪便等固体废物的处理处置,严格控制固体废弃物污染。
--加强噪声污染防治。认真组织实施《广州市“宁静工程”实施方案》,完善城市功能布局和规划、城市综合交通系统、“广州市声环境功能区”区划,加强交通噪声、建筑施工噪声、工业及社会生活噪声的防治,积极进行路面技术改造,加大隔音带、隔音屏的建设力度,抓好噪声达标区的创建和巩固,积极创建“文明工地”,进一步解决群众反映比较集中的噪声扰民问题,不断优化市民生活居住环境。
--加强国土绿化建设和保护。进一步加强法规建设,抓紧制定和完善一批国土绿化建设和保护的地方性法规;加快城市林业、城市园林、自然保护区和森林公园的建设,加强林地、森林、野生动物和湿地资源保护,严格征占用地审核,大力培育和构建多层次、多功能、立体化、网络式的城市生态体系,努力推进“青山绿地、蓝天碧水”二期工程建设,进一步提高城市建成区绿化覆盖率、绿地率和人均公共绿地水平。
(五)大力推进依法治市,进一步强化社会公平正义的法治保障。
以落实依法行政、依法管理和公正司法为重点,着力提高干部群众的法律意识,继续完善和强化行政管理和行政执法的监督机制,切实维护企业和公民的合法权益,积极营造与市场经济体制相适应的法治环境。
--抓好法制宣传教育。加强法制宣传教育的针对性和实效性,着力强化各级领导干部、公务员、青少年、生产经营管理人员、农民和外来务工人员的法律意识。坚持从党政机关做起,切实提高公务员依法执政、依法行政的法治观念,提高善于运用法律手段管理经济、文化和社会事务的能力。深入开展“五五”普法活动和大力推进法制宣传教育进机关、进乡村、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活动,进一步提高法制宣传教育的普及率和实效。
--推进依法行政。认真落实依法治市“四五”规划,严格按照国家的法律法规制定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和行政规范性文件,健全和完善行为规范、运转协调、公正透明、廉洁高效的行政管理体制和权责明确、行为规范、监督有效、保障有力的行政执法体制。加强人大对“一府两院”的工作监督和法律监督,重视发挥政协、民主党派的民主监督以及人民团体、人民群众和新闻媒体的社会监督、舆论监督。加大纪检、监察部门对党政机关工作人员违纪违法行为的追究和处理力度,促进依法行政和廉洁从政。
--加强基层民主建设和法律援助工作。积极推进社区居委会民主建设,依法实行社区居委会选举制度,建立健全社区事务的民主决策制度,充分发挥社区居委会的“四自”(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自我监督)作用。加强农村的依法治理,完善村民自治组织建设,保障广大农民群众依法行使当家作主的权利。建立和完善基层法律服务热线,进一步加强人民调解委员会、法律援助机构、未成年人权益保护网络建设,进一步健全和完善困难群体的社会求助体系,依法维护好经济困难职工、农民工、老人、妇女、未成年人、残疾人以及归侨侨眷的合法权益。
(六)大力开展平安建设,进一步筑牢社会和谐稳定的坚固防线。
切实把维护稳定作为第一责任,把提高市民安全感作为实现“两个适宜”的重要基准线,扎实开展平安建设,大力强化社会治安,全力维护社会稳定,为人民群众安居乐业提供可靠保障。
--加大对违法犯罪行为打击的力度。坚持严打方针不动摇,适时组织开展严打专项行为,严厉打击“两抢一盗”犯罪、黑恶势力的团伙犯罪、严重暴力犯罪和毒品犯罪,不断提高群众的安全感。严密防范和打击经济领域的违法犯罪活动,深入开展打击传销活动,维护正常的经济、金融秩序。继续做好扫黄打非和禁赌专项治理工作,坚决扫除社会丑恶现象。
--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大力加强社会治安防范体系建设,深入开展创建“平安区(市)”、“平安街(镇)”、“平安社区(村)”、“平安单位”活动,着力抓好治安重点地区、部位和突出治安问题的整治,加快推进社会治安视频监控系统建设,充分发挥“110”报警服务系统的快速反应能力,进一步落实和完善社区民警值班制度和居住小区安全防范制度,不断提高人防、物防、技防水平。积极开展社会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切实把矛盾解决在基层、化解在萌芽状态。开展创建劳动关系和谐企业活动,积极化解劳动关系矛盾。全面实施“为了明天--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程”,扎实做好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认真做好刑释解教人员特别是戒毒解教人员的安置帮教工作,积极探索和推进社区矫正试点工作,不断提高社区矫正服刑人员的教育改造质量。大力加强公共消防设施系统建设和维护,加大安全生产管理力度,消除安全隐患,严防重大安全责任事故和群死群伤责任事故的发生。
--抓好出租屋和流动人员管理。实施有效的流动人员管理政策,通过促进产业升级、调整城市管理和就业政策等多种方式,控制流动人员数量,优化结构;进一步完善流动人员信息管理系统,将流动人员纳入数字化管理体系,规范流动人员管理服务,保障流动人员合法权益;开展租赁房屋专项整治工作,依法依规开展房屋租赁管理登记备案工作,不断提高管理的覆盖面。
(七)大力推进诚信建设,进一步营造诚实守信的社会氛围。
以广泛开展“共铸诚信”活动为载体,积极组织动员全社会参与诚信建设。建立健全信用机制,增强全社会诚实守信意识,努力形成讲信用、重信誉的良好社会风气。
--推进政务诚信建设。把建设“诚信政府”工作纳入政府部门目标责任考核,建立健全社会对政府部门承诺的监督网络,推动政府在民事活动中遵守法律法规,严守契约;切实维护企业合法权益,维护公平竞争,坚决惩处公务人员吃、拿、卡等违纪行为,努力提高市民对政府诚信的满意度,以政府诚信建设带动全社会诚信建设。
--推进商务诚信建设。建立和完善包括信用征集、信用记录、信用评价、信用查询等内容的企业信用信息系统,全面实行对企业的信用分类管理;形成较全面的、动态性的企业信用信息档案,向全社会提供公示(查询)的信息服务;建立和落实“红”、“黑”榜公示制度,对不良信用的企业进行惩戒和约束;通过企业信用信息系统对企业诚信行为进行动态跟踪、实时监督、分类监管和联合监管,以推动企业诚信经营,依法纳税,以良好的信誉赢得市场竞争。
--推进社会诚信建设。广泛开展“诚实做人、诚信做事”、“诚信兴业、文明服务”、“诚信联盟”等诚信道德实践活动,继续深化“守合同重信用”、“百城万店无假货”示范店(街)活动,运用各种生动活泼的形式广泛开展诚信教育实践活动;继续探索建立个人信用征信体系,逐步形成个人信贷信用档案制度,依法对信用使用者提供咨询服务,强化个人信用意识;建立诚信档案,发挥申诉举报、质量投诉等举报电话的作用,鼓励守信,打击失信,营造公正、公平的社会环境,逐步形成诚信为本、操守为重、守信光荣、失信可耻的社会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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