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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广西中小企业信用体系建设的意见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广西中小企业信用体系建设的意见
(桂政办发[2006]156号)


各市、县人民政府,自治区农垦局,区直各委、办、厅、局:
  为培育和提高中小企业的信用意识,进一步改善我区中小企业融资环境,加大对中小企业的金融支持力度,促进广西经济持续健康快速发展,自治区人民政府决定在我区开展中小企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现就加强我区中小企业信用体系建设的有关问题提出如下意见。
  一、充分认识中小企业信用体系建设的重要意义
  中小企业融资难,是中小企业发展中存在的普遍性、突出性问题。社会信用体系不健全,造成金融机构与中小企业间信息不对称,是中小企业融资难的主要原因之一。解决中小企业融资难问题,关键要建立中小企业信用体系。开展中小企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对于改善地方信用环境、拓宽中小企业融资渠道,促进全区中小企业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同时,也有助于地方政府形成合力,建立失信惩戒机制,促进企业珍惜自己的信用记录,在全社会形成“以诚实守信为荣,以见利忘义为耻”的和谐信用文化。
  二、明确中小企业信用体系建设的工作目标
  依托人民银行建设的全国统一的企业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采集已取得工商管理部门核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但尚未与银行发生贷款关系的中小企业(不包括个体工商户)信息,建立广西中小企业信用档案库。3年内,即2008年完成全区所有中小企业的信息征集工作;5年内,即2010年形成有利于中小企业发展的良好融资环境:一是扶持中小企业政策得到有效贯彻落实,中小企业产业发展政策与信贷政策协调配合;二是金融机构建立适合中小企业的信贷制度,信贷投入保持合理增长;三是中小企业内部治理结构完善,经营机制良好;四是中小企业信用体系健全,金融债权得到有效保护;五是政府和银行、企业沟通协调渠道畅通,银企关系融洽;六是社会中介机构规范发展,中介服务的市场公信力和服务水平提高。
  三、全面建设中小企业信用体系的主要任务
  (一)培育运作规范的经营主体。
  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要积极引导中小企业建立健全科学的公司治理结构,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完善各项内控制度,健全各项财务制度,规范各项操作程序,确保中小企业的持续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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