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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市政府关于批转市建委《2007年南京市城市规划、建设和管理任务组织实施方案》的通知

  (2)加快推进江南既有建筑节能改造,实施旧钢窗节能改造工程;
  (3)加快溧水县永阳新城建设,完成开发区北扩、城南景区等规划编制工作;实施幸庄一号路二期、幸庄二号路、秦淮南路、韩辛南路等道路建设改造;实施中山西路、金蛙东路景观整治、中山河环境整治二期等环境建设工程;实施县城污水主干管网、自来水管网、燃气管网、垃圾填埋场等工程;
  (4)加快高淳县淳溪新城建设,完成县城工程管线综合规划、商贸城地块旧城改造规划等规划编制工作;实施水厂路、北岭路东段等一批道路建设改造;完成丹阳湖北路公园、县城环境整治等景观建设工程;实施县城水厂二期、垃圾填埋场、天河坝整治等工程,开工建设城西排涝站;
  (5)重点推进白马、桠溪等重点镇建设,完成48.6公里村镇道路等建设任务,基本形成镇域范围主骨干路网;
  (6)以农民向城镇和农村规划居民点集中为重点,继续推进江南6个重点村建设,农民居住集中区新增住房面积10万平方米,完成100个村庄环境综合整治,全面推进村庄环卫设施配套建设和改厕建设。

  (四)强化六项管理,提高服务水平

  坚持和谐有序、科学高效、建管并重、更重管理的城市管理理念,加快城市管理科学化、智能化和数字化建设,扎实推行综合管理和精细管理;加快城市管理立法和体制机制改革;加快推行政务公开,构筑权力阳光运行机制;形成市区衔接、行为规范、调控有力、科学高效的城市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全面完成六项管理任务。

  1、规划管理

  (1)坚持科学规划引导建设,以“适度超前”为目标,全面开展城市总体规划修编工作,按照建设现代化国际性人文绿都的要求,同步完成若干专题研究和专项规划;
  (2)围绕跨江发展,完成长江岸线、江北地区控制性规划和利用规划;
  (3)突出特色塑造,完成一批城市特色意图区的规划设计;
  (4)统筹城乡建设,编制一批村镇规划和重点村庄规划;
  (5)按照《南京交通发展白皮书》,完成一批近期交通建设项目的规划编制工作;
  (6)建立和完善城乡规划保障机制,严格规划控制,加强规划执法,规范建设行为,确保规划实施的强制性和连续性;
  (7)加快规划立法,完善规划领域的法规体系;
  (8)进一步提高规划审批效率,加强批后管理,建立联动机制;
  (9)继续完善规划公示制度,提高公众参与度和程序透明度。

  2、土地管理

  (1)继续开展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工作;结合城市发展和重要交通基础设施建设,完成一批土地储备;按照城市轨道交通建设规划,严格控制所有轨道交通两侧土地;
  (2)加强村镇集中与土地整理,借助城镇建设用地增加与农村建设用地减少相挂钩政策的实施,保障城市建设用地的合理需求;
  (3)严格控制建设用地,努力盘活土地存量,强化节约利用土地,建立严格、科学、有效的土地计划管理制度;
  (4)加强征地拆迁考核政策和利益分配机制的研究制定及供地后建设用地的管理工作;
  (5)建设有形土地市场,规范市场行为,依法处置闲置土地,运用市场机制和价格杠杆,提高土地运作效益,努力为城市建设提供资金支持;
  (6)严格经营性用地招拍挂出让制度,推进工业项目用地招拍挂出让制度的实施。

  3、市容管理

  (1)建立覆盖全市的数字化城管网络体系,确保地域覆盖不留死角,时空覆盖不留时段;
  (2)以“净、畅、美”为重点,精心构建城市保洁网络和依法实施综合执法、市区街责任明确的运行机制;
  (3)继续加大和深化街巷整治力度和一周一查达标考核;
  (4)创新渣土运输管理方式,重点抓好建筑工地、渣土弃置地和运输线路的管理,建立市区联动考核机制;
  (5)整顿和规范户外广告设置和管理;
  (6)完善行政执法体系,加强城市管理综合执法;
  (7)加强物业管理,健全新型社区管理和服务体系。

  4、市场管理

  (1)加大对建筑市场各方行为主体的监管力度,规范建筑企业劳务分包行为,建立预防拖欠工程款和民工工资的长效机制;
  (2)加强工程建设领域招投标活动的全过程监管,突出各个环节的跟踪检查,使各个市场主体的行为不断规范;
  (3)规范勘察设计市场,提高建筑设计质量和水平,加强抗震设防管理,确保新建工程抗震设防安全;
  (4)加强房地产市场监管,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完善房地产信息系统建设,加强产业组织政策研究;
  (5)大力推广建筑节能,建立节能建筑的性能测评、认证标识制度和日常的建筑节能监督检查工作机制,严格实施建筑工程的节能单项验收和节能工程施工验收备案;继续加强装饰市场管理;
  (6)做好建筑工程施工图设计审查,加强对建筑节能和公共安全、公众利益等强制性指标的执行监督,强化政府投资项目优化设计审查,加强对工程安全和质量的监管。

  5、交通管理

  (1)严格执行《道路安全交通法》,通过开展阶段性交通安全专项整治活动,加大对违法违章交通行为的执法管理力度,强化交通安全监督,减少交通事故;
  (2)逐步建立城市主要干道和出入城道路的交通信息采集系统,完善我市综合交通信息平台,继续推进交通信号智能控制系统建设,提高交通流调控能力,有效组织好城市交通;
  (3)加强停车管理,规范沿路停车,取缔占道停车;
  (4)加强静态交通管理,完善停车政策、法规及公共停车规划,推动公共停车设施投资经营的社会化、市场化进程;
  (5)加强交通安全教育,规范市民交通行为。

  6、资金管理
  (1)盘活存量资产、挖掘潜在资源,努力提高城建资产和建设项目的运作收益;
  (2)推行特许经营管理,进一步开放城建投资领域,鼓励和吸引社会资本参与城市基础设施建设;
  (3)拓宽融资渠道,继续做好区县融资、项目融资和资产证券化融资,积极推进亚行贷款、企业债券发行进程;
  (4)做好重大项目资金平衡研究和策划,完善偿债机制,努力实现自我平衡;
  (5)加强项目投资控制,规范设计、概决算管理,提高投资效益;
  (6)做好资金计划安排和统筹调度,尽可能降低使用成本、提高使用效益、保障资金供给、维护融资信用;
  (7)完成城建基础设施普查工作,同步建立城建基础设施地理信息系统数据库,为科学准确测算市政设施维护量、安排维护资金奠定良好基础。

  四、实施步骤

  2007年城市规划、建设和管理任务将按照2月、5月、9月和年底四大时间节点,分四个时段组织推进,做到有计划地分批完成。各时段工作重点如下:

  1、2007年1月-2007年2月底

  各有关单位要充分利用2月底之前的这段时间,抓紧项目前期准备,加快启动和推进拆迁工作,积极创造开工条件,一批涉水、涉绿建设项目和既事关全局又有节点要求的重点工程要提前启动。

  2、3月初-5月底

  全面完成本年度重点工程项目的规划设计、方案论证等前期工作,基本完成拆迁任务;加快推进涉绿建设项目,完成一批工程建设;加快推进涉水建设项目,确保新建防洪排涝设施汛前竣工、跨河桥梁水下构筑物汛前完工;各项重点工程全面开工建设,按计划实现“时间过半、任务过半”。

  3、6月初-9月底

  按计划继续推进各项任务,工程建设全面进入主体施工阶段,总体进入后期收尾阶段,完成一批重点骨干工程建设。

  4、10月初-年底

  继续做好各项任务收尾,抓紧推进未完重点骨干工程建设,重点加大个别滞后项目攻坚力度,确保年度工作目标全面完成,并按照确定的2008年城市建设计划,提前启动下一年度涉水、涉绿建设项目。

  五、责任分工

  2007年城市规划、建设和管理任务总投资约328.2亿元,具体责任分工如下:

  1、城市规划:投资约0.8亿元,主要由市规划局牵头负责,有关部门和各区县政府协作配合。

  2、“一城三区”及片区建设:投资约50.6亿元,主要由河西新城区开发建设指挥部、仙林大学城管委会、红花-机场地区开发建设指挥部、有关区政府分别负责,市建委及有关部门协作配合。

  3、郊县城镇建设:投资约17亿元,主要由江宁、浦口、六合、溧水、高淳区县政府分别负责,市建委及有关部门协作配合。

  4、历史文化名城建设:投资约24亿元,主要由市建委牵头负责,各有关区政府及部门参与实施。

  5、道路交通建设:投资约150.5亿元,主要由市建委、发改委、交通、市政公用、地铁建设指挥部、城建集团、交通集团等部门牵头组织,各区县政府及有关部门参与实施。

  6、环境建设:投资约44.2亿元,主要由市建委、园林、市容、市政公用、环保、房产、城建集团、城防指等部门牵头组织,各区县政府及有关部门参与实施。

  7、公用事业建设:投资约25.1亿元,主要由市供电、电信、市政公用、人防、城建集团等部门牵头组织,各区县政府及有关部门参与实施。

  8、住宅发展:投资约150亿元(除“三房”工程政府投入10亿元外不计入投资总额),主要由市建委、房产等部门牵头组织,各区县政府及有关部门参与实施。

  9、城市管理:投资约6亿元,主要由市建委、规划、国土、市政公用、园林、市容、房产、建工、环保、公安等部门分别负责,各区县政府和有关部门协作配合。

  六、保障措施

  2007年城建工作任务重、投资大、难度高,为做好全面保障,确保完成各项目标任务,应采取以下工作措施:

  1、加强组织领导,切实落实责任

  各责任单位要充分认识、高度重视2007年城建工作的重要意义,按照市委、市政府的要求,抢抓机遇、积极主动,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尽快将工作中心转移到2007年工作任务上来。各责任单位主要领导要对2007年城建任务负总责,按照与市政府签定的责任状内容,进一步细化分解各项任务,研究制订具体方案。通过多级分解落实,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责任网络,做到既统一管理、综合协调,又分工负责,各司其职。

  2、严格规范操作,精心组织实施

  各责任单位要坚持科学规划引导建设,对列入计划的所有建设项目都要经过科学规划并严格按规划实施,重大工程要组织力量专门研究规划设计,做到“没有不经规划的建设项目,没有不按规划建设的项目”;坚持组织实施合理高效,要本着认真负责的态度,严格按照基建程序实施每一个项目,通过科学统筹、合理安排,精心组织、主动服务,在保证质量的前提下加快进度,促进各项工程的顺利实施,尽最大可能做到既保护环境、节约资源、减少对人民群众生产生活的干扰,又保质保量、按时完成、充分发挥投资效益。

  3、坚持开拓创新,破解资金难题

  坚持用改革的办法,开拓创新的思路破解资金难题。做好重大项目资金平衡研究和策划,完善偿债机制,努力实现自我平衡。市城建统筹部分将想方设法创造条件多渠道解决:一是继续发挥城建集团融资主渠道作用,抓紧解决增加净资产规模和做实做大城建发展基金两个问题,增强集团持续融资能力;二是充分发挥区级投资积极性,继续委托区融资建设部分项目;三是拓展融资渠道,继续做好项目融资和资产证券化融资工作,积极推进亚行贷款、企业债券发行进程,进一步开放城建投资领域,鼓励和吸引更多的社会资金参与城市基础设施建设。

  4、加强廉洁自律、构筑惩防体制

  进一步规范管理、加强监督、完善制度建设,签订城建系统各级、各部门和重点工程廉政建设责任书,在每项建设工程和每个管理环节构筑起廉政建设的防火墙,把个别腐败行为危害城市建设的风险降到最低;加快推行政务公开,构筑权力阳光运行机制,杜绝腐败滋生的环境和土壤;切实加强宣传教育和自身建设,在城建系统上下形成拒腐防变的良好氛围,按照“工程优质、干部优秀”的要求,在2007年城建工作中全力夺取工程建设和廉政建设双丰收。

  2007年城市规划、建设和管理各项任务已经明确,各部门、各区县政府要根据责任分工和组织实施方案,迅速分解落实所承担的各项任务,制订覆盖全年的实施工作计划,尽快启动、有序推进,精心组织、抓紧实施,确保圆满完成全年城市规划、建设和管理各项任务。

  附件:

  附件一:
  2007年南京市城市规划、建设和管理任务计划汇总表

┌──┬─────────────────┬────┬────────┬──────────┬────────────┬──────┐
│序号│       项目名称       │ 2007年 │  实施单位  │   责任单位   │   投资主要来源   │ 备  注  │
│  │                 │年度投资│        │          │            │      │
│  │                 │(万元)│        │          │            │      │
├──┼─────────────────┼────┼────────┼──────────┼────────────┼──────┤
│  │       总  计       │3282228 │        │          │            │      │
├──┼─────────────────┼────┼────────┼──────────┼────────────┼──────┤
│ 一 │城市规划             │ 8000 │  有关部门  │   市规划局   │城建资金安排、部门专项、│城建资金定额│
│  │                 │    │  有关区政府  │          │社会投资        │安排5000万元│
├──┼─────────────────┼────┼────────┼──────────┼────────────┼──────┤
│ 二 │“一城三区”及片区建设      │ 505698 │        │          │            │      │
├──┼─────────────────┼────┼────────┼──────────┼────────────┼──────┤
│ 1 │建设河西新城区          │ 123300 │ 河西新城区开发 │  河西新城区开发  │新区土地运作、社会投资、│      │
│  │                 │    │  建设指挥部  │   建设指挥部   │部省专项等       │      │
├──┼─────────────────┼────┼────────┼──────────┤            │      │
│ 2 │建设仙林新市区          │ 65700 │仙林大学城管委会│ 仙林大学城管委会 │            │      │
├──┼─────────────────┼────┼────────┼──────────┼────────────┼──────┤
│ 3 │建设东山新市区          │ 43900 │  区有关部门  │   江宁区政府   │区级财政安排、土地运作、│      │
├──┼─────────────────┼────┼────────┼──────────┤社会投资等       │      │
│ 4 │建设江北新市区          │ 18798 │  区有关部门  │   浦口区政府   │            │      │
├──┼─────────────────┼────┼────────┼──────────┼────────────┼──────┤
│ 5 │“城中村”改造建设        │ 100000 │  有关部门  │   有关部门   │土地运作、社会投资   │      │
│  │                 │    │  有关区政府  │   有关区政府   │            │      │
├──┼─────────────────┼────┼────────┼──────────┼────────────┼──────┤
│ 6 │其它片区建设           │ 154000 │沿江开发区管委会│ 沿江开发区管委会 │土地运作、社会投资、区级│      │
│  │                 │    │ 红花-机场地区 │  红花-机场地区  │财政安排、市交通集团运作│      │
│  │                 │    │ 开发建设指挥部 │  开发建设指挥部  │等           │      │
│  │                 │    │  市交通集团  │   市交通集团   │            │      │
├──┼─────────────────┼────┼────────┼──────────┼────────────┼──────┤
│ 三 │郊县城镇建设           │ 170000 │ 区县有关部门 │  有关区县政府  │区县级财政安排、部门专项│      │
│  │                 │    │  有关镇政府  │          │、社会投资、市城建资金补│      │
│  │                 │    │        │          │贴等          │      │
├──┼─────────────────┼────┼────────┼──────────┼────────────┼──────┤
│ 四 │历史文化名城建设         │ 240400 │        │          │            │      │
├──┼─────────────────┼────┼────────┼──────────┼────────────┼──────┤
│ 1 │明城墙风光带保护与建设      │ 12100 │  有关区政府  │   有关部门   │老城专项、区级自筹、社会│      │
│  │                 │    │  有关部门  │   有关区政府   │投资          │      │
├──┼─────────────────┼────┼────────┼──────────┼────────────┼──────┤
│ 2 │中山陵园风景区保护与建设     │ 106400 │ 南京钟山风景区 │  中山陵管理局  │市城建集团运作、部门专项│      │
│  │                 │    │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市城建集团   │、土地运作、社会投资  │      │
│  │                 │    │ 中山陵管理局 │          │            │      │
├──┼─────────────────┼────┼────────┼──────────┼────────────┼──────┤
│ 3 │历史文化片区保护与建设      │ 86000 │  有关区政府  │   有关区政府   │土地运作、社会投资、部门│      │
│  │                 │    │  有关部门  │   有关部门   │专项、市城建资金安排、老│      │
├──┼─────────────────┼────┼────────┤          │城专项         │      │
│ 4 │文物保护             │ 2900 │  市文物局  │          │            │      │
│  │                 │    │  有关区政府  │          │            │      │
├──┼─────────────────┼────┼────────┼──────────┼────────────┼──────┤
│ 5 │社会事业设施建设         │ 33000 │  有关部门  │   有关部门   │土地运作、社会投资、部省│      │
├──┼─────────────────┼────┤  有关区政府  │   有关区政府   │专项          ├──────┤
│ 6 │新街口中心商务区建设       │ 20000 │        │          │            │不计入总投资│
├──┼─────────────────┼────┼────────┼──────────┼────────────┼──────┤
│ 五 │道路交通建设           │1505555 │        │          │            │      │
├──┼─────────────────┼────┼────────┼──────────┼────────────┼──────┤
│ 1 │对外交通             │ 576234 │  有关部门  │上海铁路局南京办事处│部省专项、社会投资、交通│      │
│  │                 │    │ 有关区县政府 │   市交通局   │集团运作、区县财政安排等│      │
│  │                 │    │        │   市交通集团   │            │      │
│  │                 │    │        │  南京港口管理局  │            │      │
├──┼─────────────────┼────┼────────┼──────────┼────────────┼──────┤
│ 2 │轨道交通建设           │ 260000 │市地铁建设指挥部│ 市地铁建设指挥部 │轨道专项基金、市场化运作│      │
│  │                 │    │        │          │等           │      │
├──┼─────────────────┼────┼────────┼──────────┼────────────┼──────┤
│ 3 │城市道路建设           │ 669321 │  市城建集团  │    市建委    │市城建资金安排、土地运作│      │
│  │                 │    │  有关部门  │   有关部门   │、区级自筹、部门专项、社│      │
│  │                 │    │  有关区政府  │   有关区政府   │会投资         │      │
├──┼─────────────────┼────┼────────┼──────────┼────────────┼──────┤
│ 六 │环境建设             │ 441820 │        │          │            │      │
├──┼─────────────────┼────┼────────┼──────────┼────────────┼──────┤
│ 1 │秦淮河环境综合整治工程      │ 69295 │  市城建集团  │   市城建集团   │亚行贷款、市城建集团运作│      │
│  │                 │    │  有关部门  │   有关部门   │、市城建资金安排、部门专│      │
│  │                 │    │  有关区政府  │   有关区政府   │项、土地运作等     │      │
├──┼─────────────────┼────┼────────┼──────────┼────────────┼──────┤
│ 2 │污水处理             │ 58965 │  市城建集团  │  市市政公用局  │亚行贷款、市城建集团运作│      │
│  │                 │    │ 市市政公用局 │   市城建集团   │、部门专项、社会投资等 │      │
│  │                 │    │  有关区政府  │          │            │      │
├──┼─────────────────┼────┼────────┼──────────┼────────────┼──────┤
│ 3 │园林绿化建设           │ 215510 │  有关部门  │   有关部门   │市城建资金安排、老城专项│      │
│  │                 │    │  有关区政府  │   有关区政府   │、市城建集团运作、社会投│      │
│  │                 │    │        │          │资、部门专项、土地运作、│      │
│  │                 │    │        │          │区级自筹        │      │
├──┼─────────────────┼────┼────────┼──────────┼────────────┼──────┤
│ 4 │市容环卫设施建设         │ 6450 │  市市容局  │   市市容局   │部门专项、社会投资、市城│      │
│  │                 │    │  有关区政府  │          │建资金安排、区级自筹  │      │
├──┼─────────────────┼────┼────────┼──────────┼────────────┼──────┤
│ 5 │环境保护设施建设         │ 40600 │  市环保局  │   市环保局   │部门专项、社会投资、区级│污染企业搬迁│
│  │                 │    │ 有关区县政府 │          │自筹          │不计入总投资│
├──┼─────────────────┼────┼────────┼──────────┼────────────┼──────┤
│ 6 │房屋整治和小区出新        │ 34000 │  市房产局  │   市房产局   │市财政安排、老城专项、部│      │
│  │                 │    │  有关区政府  │          │门专项、区级自筹等   │      │
├──┼─────────────────┼────┼────────┼──────────┼────────────┼──────┤
│ 7 │防洪排涝建设           │ 16000 │  有关部门  │    市建委    │亚行贷款、市城建资金安排│      │
│  │                 │    │  有关区政府  │  市市政公用局  │、区级自筹等      │      │
│  │                 │    │        │   市城建集团   │            │      │
├──┼─────────────────┼────┼────────┼──────────┼────────────┼──────┤
│ 8 │建筑节能改造           │ 1000 │  有关区政府  │   有关部门   │市城建、财政资金安排、社│      │
│  │                 │    │  有关部门  │          │会投资、区级自筹    │      │
├──┼─────────────────┼────┼────────┼──────────┼────────────┼──────┤
│ 七 │公用事业建设           │ 250755 │        │          │            │      │
├──┼─────────────────┼────┼────────┼──────────┼────────────┼──────┤
│ 1 │供电设施建设           │ 75000 │ 南京供电公司 │  南京供电公司  │部门专项,社会投资   │      │
├──┼─────────────────┼────┼────────┼──────────┤            │      │
│ 2 │邮政电信设施建设         │ 60000 │  电信等部门  │   电信等部门   │            │      │
├──┼─────────────────┼────┼────────┼──────────┼────────────┼──────┤
│ 3 │水、气、公交等设施建设      │ 112819 │  有关部门  │  市市政公用局  │市城建集团运作、社会投资│      │
│  │                 │    │  有关区政府  │   市城建集团   │、部门专项       │      │
├──┼─────────────────┼────┼────────┼──────────┼────────────┼──────┤
│ 4 │人防设施建设           │ 226936 │  市人防办  │   市人防办   │社会投资、部门专项   │结合民用建筑│
│  │                 │    │  有关区政府  │          │            │修建防空地下│
│  │                 │    │  有关部门  │          │            │室投资不计入│
├──┼─────────────────┼────┼────────┼──────────┼────────────┼──────┤
│ 八 │住宅发展             │1500000 │        │          │            │“三房”工程│
├──┼─────────────────┼────┼────────┼──────────┼────────────┤政府投入10亿│
│ 1 │经济适用房建设          │    │  有关部门  │   市房产局   │社会投资等       │元计入总投资│
├──┼─────────────────┼────┤  有关区政府  │          │            │,其余不计入│
│ 2 │廉租房供应            │    │        │          │            │总投资   │
├──┼─────────────────┼────┤        ├──────────┤            │      │
│ 3 │中低价商品房建设         │    │        │    市建委    │            │      │
├──┼─────────────────┼────┤        │          │            │      │
│ 4 │住宅建设             │    │        │          │            │      │
├──┼─────────────────┼────┤        │          ├────────────┤      │
│ 5 │经济适用房居住片区综合配套设施完善│    │        │          │社会投资、部门专项、市城│      │
│  │                 │    │        │          │建资金安排、区级自筹  │      │
├──┼─────────────────┼────┼────────┼──────────┼────────────┼──────┤
│ 九 │城市管理             │ 60000 │  有关部门  │    市建委    │部门专项、市城建资金安排│      │
│  │                 │    │  有关区政府  │   有关部门   │、社会投资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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