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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命名建德市为杭州市计划生育优质服务市的通知

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命名建德市为杭州市计划生育优质服务市的通知
(杭政办函〔2007〕30号)


各区、县(市)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
  近年来,我市广泛开展计划生育优质服务区、县(市)创建活动,各级各部门坚持以人为本,以人的全面发展为中心,以群众需求为导向,以稳定低生育水平、提高人口素质为目标,进一步转变工作思路,服务水平明显提升,群众满意程度进一步提高。根据市政府办公厅《转发市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杭州市开展计划生育优质服务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杭政办〔2000〕5号)精神,经市人口计生委组织对建德市计划生育优质服务创建工作评估,市政府决定,命名建德市为杭州市计划生育优质服务市。
  希望各地进一步深化计划生育优质服务创建活动,努力营造良好的人口环境,为推进我市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作出更大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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