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加强人才培训,壮大创牌队伍。开展专业人才培训,努力形成自主出口品牌建设的人才优势。充分发挥行业和产业协会(商会)、商标注册机构、质量咨询和认证机构等中介组织的作用,共同支持和促进自主出口品牌发展。行业和产业协会(商会)要根据行业特点和发展状况,制定本行业自主品牌商品出口发展规划,加强自主品牌商品出口的政策宣传,及时向政府部门反映会员企业的意见和建议。要加强与商标注册机构、质量咨询和认证机构的合作,积极帮助企业开展境外商标注册和质量认证,组织开展培训交流活动,为企业提供服务。
三、加强领导,落实责任
(十)建立工作机构,切实加强领导。进一步完善杭州市“重点培育和发展的出口名牌”评选办法。各地、各有关部门要坚定不移地走品牌发展之路,大力培育自主出口品牌,积极争创自主出口名牌,不断优化对外贸易结构,提升对外开放水平。各区、县(市)外经贸主管部门要把实施自主出口品牌战略列为重要议题,及时研究解决我市自主出口品牌建设和自主品牌商品出口中的重大问题。
(十一)努力形成合力,优化创牌环境。市各有关部门要进一步优化服务,为自主出口品牌建设营造良好的发展环境。对自主出口名牌企业,金融机构在符合市场原则的前提下要积极提供融资便利。知识产权管理部门要加强国际贸易与科技合作中的知识产权管理,将自主出口名牌列入知识产权重点保护范围,并将其作为保护知识产权专项行动的一项重要内容。
(十二)建立考核机制,落实工作责任。各级政府要把推进自主品牌商品出口作为优化出口产品结构、提升区域产业层次、加快地方经济增长方式转变的一项系统工程来抓,将其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全市每两年评审一次杭州市出口名牌,不断扩大出口名牌队伍,从中培育出省、部出口名牌,形成国家、省、市三档名牌梯度,逐步培育出真正的杭州国际名牌。评选办法按照《杭州市重点培育和发展的出口名牌评选实施意见(试行)》执行。
附件:杭州市重点培育和发展的出口名牌评选实施意见(试行)
二○○七年二月十七日
附件
杭州市重点培育和发展的出口
名牌评选实施意见(试行)
为加快杭州出口名牌的发展,按照“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参照商务部和省外经贸厅的评选办法,结合杭州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