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中共南京市委、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表彰2006年度全市农业和农村现代化建设夺杯竞赛获奖单位的决定

中共南京市委、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表彰2006年度全市农业和农村现代化建设夺杯竞赛获奖单位的决定
(宁委发(2007)4号 2007年1月22日)


  2006年,郊县认真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按照推进“五个带动”、实现“五个好”的要求,大力实施“富民、壮基、康居、惠农、新风”五项工程,着力推进工业向园区集中、农民居住向城镇集中、土地向规模经营集中,加快郊县工业化、农业产业化、农村城市化和农民市民化进程,经济社会实现了持续快速健康发展,在发展经济、致富农民、对外开放方面涌现了一批先进单位。经综合考评,现决定对江宁区、迈皋桥街道等在2006年度全市农业和农村现代化建设夺杯竞赛中成绩突出的38个单位进行表彰奖励。

  希望获奖单位谦虚谨慎,戒骄戒躁,并以此为动力,在新的一年里,再创新业绩。全市各级各部门都要以获奖单位为榜样,认真落实中央和省农村工作会议精神,围绕“全面达小康、建设新南京”,紧扣经济又好又快发展和农民增收两大主题,狠抓各项工作落实,努力建设“富裕、整洁、民主、文明、和谐”的社会主义新农村,为实现全市总体全面达小康目标作出积极的贡献。

  附:
2006年度全市农业和农村现代化建设夺杯竞赛获奖单位名单

  一、发展杯

  金杯:江宁区、雨花台区,迈皋桥街道、宁南街道、东山街道、燕子矶街道


第 [1] 页 共[2]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