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生产工作考核列入市级文明单位、委级文明学校考核指标内容。
(三)继续实施并深化安全生产责任签约考核制度。2007年3月底前,市教委将继续开展同所辖单位的安全生产责任制签约工作,做到签约率100%。各单位应根据本单位的实际,继续实施安全生产责任签约考核制度,做到二级签约率100%,三级签约率95%以上,通过层层签约、考核,把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到基层,落实到每个职工。市教委将继续采取“季度自查、年中督查、年终考核”办法,全面推进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落实。
三、加强源头控制,提高校园本质安全度
(一)各单位要建立“自我管理、自我约束、自我激励、自我提高”的安全生产工作的整套运转机制和办法,要形成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同时,要充分发挥各级安全生产委员会的综合协调作用,切实加强安全基础工作。
(二)各单位要严格依照《
安全生产法》和《
上海市安全生产条例》建立和完善安全生产各项规章制度,推进安全生产工作从被动防范向源头管理转变,管住源头,杜绝各类安全隐患。
各单位建立安全生产长效管理机制,推进安全生产工作从集中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向规范化、经常化、制度化管理转变;要推进安全生产工作从事后查处向强化基础转变,夯实安全生产工作基础;要推进安全生产工作从控制伤亡事故为主向全面做好师生员工的安全健康工作转变,把师生员工的安全健康放在第一位。
(三)进一步完善各项安全应急救援预案,并组织实施分类演练。按照教育部和市委市政府的要求,整合本单位各项人力、物力资源,形成一套适合学校特点的安全生产应急救援工作机制和体制。
四、强化监管措施,确保各项安全专项整治落到实处
根据国务院安全生产委员会及市安全生产监察管理局的统一部署,继续开展安全专项整治工作。重点做好检查整改工作,对有安全隐患的事故苗子,要及时预警,把事故消灭在萌芽状态。对重大隐患的整改,必须落实责任,确保隐患得以彻底清除。
(一)继续深化出租场所、地下空间专项整治。各有关单位要在已开展的闲置厂房租赁场所、地下空间等安全专项整治的基础上,按照已确定的职责分工,采取坚决措施,扎扎实实地抓落实,抓反复,确保不留遗患,确保整治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