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大力建设服务型政府
深化城市管理综合执法改革,推进文化管理体制改革和乡镇机构改革试点。推动政事分开,适时启动市属事业单位分类改革。按照职权划分清晰、职能配置合理的要求,在理顺市、区(县)、街道(镇)之间职能权限方面取得实效。创新经济管理方式,更多地运用经济和法律手段调节经济活动。加快公共财政体制改革,调整财政支出结构,加大对全市公益性、基础性领域的投入。提高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水平,健全社会保障体系,最大程度地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的利益问题。全面完成推进依法行政三年行动计划各项任务。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开展贯彻《
行政许可法》“三年回头看”执法检查活动。加强政府诚信建设,市民对政府诚信的满意度进一步提高。继续健全决策机制,规范决策程序,完善社会公示、听证及决策评估制度,不断推进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大力培育发展各类民间组织,重视提高其自律性和诚信度,发挥好民间组织提供服务、反映诉求、规范行为的积极作用。
四、进一步加强人民政协工作
全面实施《中共南京市委关于进一步加强人民政协工作的实施意见》及分工方案,营造开创政协工作新局面的良好氛围。做好政协换届的筹备工作,认真推荐政协委员人选,优化委员结构,提高委员素质,合理设置政协界别。坚持重大决策形成之前在政协开展政治协商,积极推进民主监督,支持政协以调研视察、反映社情民意、“政协论坛”等方式参政议政。推进政协“三化”建设,重点健全并落实党委、政府领导向政协通报工作制度,党政有关部门与政协办公厅及各专委会的对口联系制度,政协意见、建议督办落实反馈制度。政协组织要发挥其在构建和谐南京中的独特作用,结合市第十二次党代会提出的南京发展定位和战略重点,围绕事关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重要问题,积极主动地履行职能,努力提高工作实效,继续为全市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作贡献。
五、巩固壮大爱国统一战线
认真贯彻全市统战工作会议和《中共南京市委关于进一步加强新世纪新阶段全市统一战线工作的意见》精神,切实做好新时期统一战线各领域的工作,促进全市政党关系、民族关系、宗教关系、阶层关系和海内外同胞关系的和谐。充分发挥民主党派和无党派人士的参政议政和民主监督作用,加强中共与党外人士的合作共事,支持民主党派加强自身建设,在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建设方面取得新的进展。全面完成市工商联、侨联、台联换届任务。加强社区统战工作。深入贯彻《
宗教事务条例》,依法管理宗教事务,完成市基督教“两会”换届工作。继续完善对外来流动少数民族的服务、管理网络。建立健全新的社会阶层人士综合评估体系,做好新的社会阶层人士工作。开展第二届全市优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评选表彰活动。做好港澳台侨和海外统战工作,促进港澳台侨和海外华人与我市的交流与合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