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建设节约型的产业结构。坚持“三、二、一”的产业发展方针,优先发展现代服务业,优先发展先进制造业,加快发展高新技术产业,提高产业的自主创新能力和附加价值,鼓励运用高新技术和先进适用技术改造和提升传统产业。
2、在产业布局优化中提高能效。加快产业向产业基地和开发区集中,在整合、梳理、集聚、优化产业布局时,同步制定节能方案,具备条件的要采用和集中供热相结合的热电联产或者分布式能源供应系统,基本形成高效循环以及先进的能源利用方式和能源管理模式。
3、大力发展循环经济。清洁生产试点企业数每年以20%递增,到2010年,试点企业数覆盖全部重点产业,市级以上开发区和六大产业基地内企业基本实施清洁生产。每年推进2个市级以上开发区实施循环经济试点,按照生态规律组织生产、消费和废物循环利用。
4、淘汰高能耗高污染低效益的企业。按照国家规定,按时完成本市小冶炼、小化工、小水泥、小铁合金等行业、企业的调整淘汰。加快低效企业调整,全市每年调整700-800家企业,到2010年累计3000-4000家。制定分阶段强制淘汰高于产业能效基准两倍以上的企业和产品的计划。
(三)优化能源的消费结构
抓住世博会的历史机遇,积极促进可再生能源和优质能源利用,优化能源消费结构,提高能效和改善环境质量。
1、促进可再生能源利用。大力推进海上和滩涂风电场的建设,力争风电装机容量达到20-30万千瓦。结合城市居住和公共建筑建设与改造,实施水源、地源以及太阳能光电、光热系统与建筑一体化示范工程。促进太阳能利用技术的产业化和规模化发展。推进农村太阳能和生物质能的开发利用。
2、鼓励发展分布式供能和利用余热余压发电。对于发展分布式供能以及利用余热、余压生产电力、热力的企业,给予政策鼓励以及会同电力部门支持签订并网协议。
3、控制煤炭消费总量。拆除中心城区工业炉窑,关闭吴泾地区的部分焦炉,继续降低煤炭在终端能源消费中的比重,煤炭消费总量力争控制在6000万吨左右。
4、实施限制燃油的规定。严禁新建、扩建常规燃油发电机组;在区域供电平衡、能够满足用电需求的情况下,限制柴油发电和燃油燃气轮机的使用和建设。
(四)完善促进节能的各项政策
制定和实施激励节能的价格、财税、投资政策,形成有利于节能的市场环境和长效促进机制。
1、发挥能源价格杠杆作用。建立体现资源稀缺程度的价格形成机制,对不同消费形式采取差别价格政策,理顺各类能源的比价关系,适当提高有关能源价格水平,充分发挥能源价格的杠杆作用,鼓励使用清洁能源,促进能源节约和综合利用。
2、设立能源系统效益费。逐步形成“谁节约能源,谁就能从节约的价值中获得效益”的促进机制,设立能源系统效益费,用于支持节能重点工程项目、补贴既有建筑节能改造和可再生能源利用项目以及鼓励购买高能效家用电器和用能设备等。
3、给予节能新产品生产企业税收优惠。鼓励企业生产、推广节能新技术、新设备、新产品,对列入本市节能新产品目录的生产企业,经市有关部门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的,可按国家有关规定享受企业所得税减免优惠。
4、支持节能技术改造项目。发挥政府政策和资金导向作用,推进节能技术改造。对十大节能重点工程和符合产业发展导向、节能效果明显、具有示范效应的节能项目,给予一定的资金支持和政策倾斜。
5、支持合同能源管理融资。为合同能源管理融资提供支持。
6、设立节能专项资金。设立节能专项资金,作为政府导向资金,用于公众宣传、教育培训、信息服务、奖励表彰等活动,资助节能新技术研究开发、示范推广和节能新机制的建立,以及支持节能标准规范、规划、政策的研究制订与评价等。
(五)加快节能技术进步与技术创新
依靠节能技术进步和技术创新,科学、合理、高效地使用、配置和管理能源,增强节约能力,达到提高能效目的。
1、实施重点工程和重点项目。制定切实有效的措施,保障十大节能重点工程以及其它节能项目的顺利实施,大幅度提高能源利用效率。
2、加大节能技术改造投入。企业产品、工序单耗以及综合能耗高于行业平均水平的,要实施节能技术改造。企业节能技改和研发、热电联供系统建设、通用耗能设备改造和研发、节能推进体系和基础建设等的投入,要力争达到工业投资总量的3%以上。
3、促进节能技术推广应用。大力推广应用节能新技术、新工艺、新产品(设备)和新材料。组织力量对国内外现有先进适用节能技术进行筛选和再集成,编制《节能新产品新技术推广目录》,建立专业性的节能技术交易市场,促进成果转化应用。
4、推进工业生产装备的技术进步。按照建设世界先进制造业基地的要求发展现代生产装备体系,优化企业的生产工艺流程,大力发展节能型的大型化、连续化和自动化装备,提高生产工艺过程的信息化、集成化、可控化程度。
5、建立节能技术支撑体系。建立上海能效中心,传播先进的节能技术和管理经验,发布国内外能耗和能效信息,推进能效检测体系和节能先进技术研发创新平台建设,初步形成全国的能源节约和替代技术研发、示范中心地位。
(六)强化能源消耗存量环节的管理
采取切实有效措施,强化能源消耗存量环节的终端需求管理,挖掘节能潜力,提高终端用能效率。
1、健全和完善节能管理体系。
健全和完善政府、企业和社会节能责任制和工作体系,建立主要行业、主导产品和工序与国际先进水平接轨的能效基准和能耗标准,建立符合节约型城市要求的节能统计、评价、考核指标体系。
2、建立节能降耗考核体系。
(1)对行业主管部门和各区县分解节能降耗目标。为确保本市完成国家节能降耗目标,针对行业主管部门和各区县具体情况下达节能降耗目标。
(2)对重点耗能单位实行监测机制。对全市重点耗能大户进行重点管理,除下达节能降耗目标外,列入节能降耗的监测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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