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保监会天津监管局关于天津华人保险代理有限公司设立的批复
李占合、司志军、付柳明:
你三人关于设立天津华人保险代理有限公司的申请收悉。经审查,批复如下:
一、批准天津华人保险代理有限公司设立。
二、公司注册资本:人民币50万元。
三、公司业务经营区域:天津市行政辖区。
四、公司地址:天津市蓟县中昌路东侧西七园沿街。
五、公司可经营以下业务:
(一)代理销售保险产品;
(二)代理收取保险费;
(三)代理相关保险业务的损失勘查和理赔。
六、核准李占合的法定代表人任职资格和司志军的总经理任职资格。
七、请持此批复到天津保监局领取《保险代理机构法人许可证》,并到工商行政管理局办理有关工商登记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