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续加大煤矿整治力度。以煤矿整顿和瓦斯治理为重点,加大煤矿治理力度,关闭一批因资源枯竭相继报废的矿井和不具备安全生产基本条件的小煤矿,实现煤矿安全生产。
(二)电力。
提高煤电的经济性和技术水平。整合各项优势资源,精心谋划,合理布局,努力降低电力生产成本,提高市场竞争力。统筹兼顾,注重与煤、电、运、水和环境发展规划的衔接,更加注重资源、土地和生态环境的协调,实现电力工业的可持续发展。规划新建的火电机组原则上要求单机容量在60万千瓦以上,并同步安装脱硫装置。同时,加强老机组的关停、技改力度,逐步进行脱硫改造,实现火电厂污染物达标排放,二氧化硫排放量控制在当地总量指标范围内。推进电网技术升级,使电网高压输电线路和变电站的电磁辐射环境影响符合国家规定。
大力推进“皖电东送”工程。坚定不移地推动皖沪、皖浙电力长期战略合作,力争使我省成为上海和浙江的电力保障基地,积极开拓江苏等外部市场。一方面,加快两淮坑口电站建设。按照优先发展火电的方针和“以两淮煤电为主,辅以港口和路口电源,点面结合、分步实施”的原则,推进“皖电东送”工程合理布局,建设一批大容量、高参数、高效率的火电机组,新增火电装机1600万千瓦。另一方面,加快安徽骨干电网建设。尽快建成和完善500千伏东、中、西通道和“淮南-上海”特高压输变电工程,满足省内需求、“皖电东送”以及参与华东电力市场竞争的需要。
(三)可再生能源。
把可再生能源开发利用作为实施能源产业可持续发展的一项长远战略,与国民经济发展、环境保护、生态建设有机结合起来,坚持有序开发并逐步实现法治化、规范化,发挥最优综合效益。推进新能源开发,使之逐步成为我省能源结构调整的有益补充。
小水电。把水电开发与水电农网改造、小水电代燃料、生态保护工程有机结合起来,从源头解决山区农村居民生活燃料问题,保证退耕还林退得下、封得住,使山区的水土流失得到有效遏制和改善。小水电新增装机10万千瓦。
太阳能。采取宏观调控和市场引导相结合的方式,扩大太阳能热水器的推广应用范围。大中城市新建建筑设计要优先考虑安装太阳能热水器并实现太阳能与建筑物的一体化。在广大农村地区,鼓励安装户用太阳能热水器。新增太阳能等农村小型能源利用工程2000处。支持企业开发适合于建筑、采暖、制冷以及其他工业应用要求的太阳能新技术和新产品。到2010年,太阳能热水器使用达400万平方米。
风能。完成全省风电场工程规划报告,提出最优风电场2-4个,建设5万千瓦风力发电示范工程。
生物质能。积极推进秸秆发电和垃圾焚烧发电,建设若干示范工程,并根据设备的国产化程度逐步推广。结合小城镇和小康村建设,优先选择铁路、高速公路沿线及机场周围、城市周边等地区,推进秸秆气化工程。建设2.5万千瓦秸秆发电示范工程4座,城市垃圾焚烧发电厂3座,装机3.6万千瓦,年处理垃圾45万吨。新增农村户用沼气130万户,畜禽养殖沼气工程2000处(其中大型100处,中型300处,小型1600处),村镇生活污水沼气净化工程1000处,秸秆生物质能利用工程100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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