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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安徽省“十一五”能源发展规划的通知


  电力。新增装机容量345万千瓦。合肥二电厂、安庆电厂、池州电厂和响洪甸抽蓄电站、港口湾水电站及淮北电厂扩建、淮南田家庵电厂扩建、宿东电厂扩建等项目相继建成投产。

  (四)产业技术水平有了较大幅度提高。

  煤炭综采、放顶煤开采技术取得较大突破,综采工作面产量达到国内先进水平;建成了一批安全高效矿井、质量标准化矿井和现代化选煤厂。2005年全省重点煤矿原煤全员效率平均为3.23吨/工,比2000年提高了0.744吨/工;采、掘机械化程度分别达72.2%和75%,比2000年分别提高29.96个百分点和9.38个百分点。利用外资和对外合作、煤层气开发试验研究等方面也取得较好成绩,引进一批国外先进的采煤、掘进、洗选、运输等技术和设备,提高了煤矿机械化装备技术水平。特别是国家瓦斯工程中心落户淮南,标志着安徽省煤矿瓦斯治理已处于国内领先水平。

  电力装备水平显著提高。全省30万千瓦以上机组已达到17台,占总装机容量的53.1%。供电煤耗从2000年的每千瓦时375克标准煤降低到2005年的每千瓦时357克标准煤。城乡电网的供电损耗大幅降低,供电可靠性和安全性明显提高。

  (五)能源管理体制改革积极推进。

  煤炭行业。淮南、淮北、皖北、国投新集4家重点煤炭企业公司制改革基本完成,雷鸣科化、恒源煤电等公司股票成功发行上市。国有煤炭企业关闭破产工作顺利进行,全省关闭破产煤炭企业9个。

  电力行业。实现“厂网分离”。一、二期农网改造顺利完成。农村电网“两改一同价”成效显著。在全国率先完成农村电力体制改革,实现了县、乡电力一体化管理和省、市、县三级管理,乡镇及村级电力管理全部实行“三公开”、“四到户”。

  (六)电价改革取得突破性进展。

  实现了城乡居民生活用电同网同价,每年减轻农民负担7亿元。利用价格杠杆调节电力需求,实行峰谷分时电价,有效提高电力资源的配置效率。制定了全省新建电厂的电价标准,为创造公平竞价上网奠定了基础。

  (七)节能工作取得一定成效。

  “十五”期间,组织了重大节能技术示范和推广活动,在冶金、电力、煤炭、化工、建材等行业组织实施了循环流化床锅炉、热电联产、水煤浆、干熄焦、余能回收利用、电机变频调速等一批重大示范项目,重点工业企业主要耗能产品单位能耗均不同程度下降,万元GDP综合能耗由2000年的1.68吨标准煤降到2005年的1.36吨标准煤(按照2000年不变价格计算)。在城乡有条件的地方实施了太阳能、风能、生物质能利用技术示范和推广。“十五”末,全省城乡居民仅太阳能热水器利用达171万平方米,每年可节能折合标煤14.5万吨。建设农村户用沼气池累计35万口,总容积达280万立方米,每年生产沼气1.4亿立方米,折合标煤10万吨。节能对缓解能源紧张状况,减轻环境污染,发挥了重要作用,取得了较好的经济和社会效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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